“道路是活着的人享受,去世的人也要交钱修路,这个让人难以理解!”村里修路需集资,每人预计1000元;去世的按“半个”算,每人500元;没有分土地的也按“半个”算,每人500元……近日,四川三台县芦溪镇青玉村6组准备修路,村民小组长在微信群发布需要集资的款项,其中去世的人也要交钱,引发部分群众质疑。(4月21日《羊城晚报》)
一般而言,村里要修路,如果村集体经济薄弱,这就既需要当地政府帮助出资,也需要向村民集资。按说,村两委按村民人头数向每人收取1000元的修路钱,这本无可厚非,毕竟,这路修好了,村民都能“走好路”。而且,很多地方修路、修桥也是这么做的。
但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由于村民摊派后还差一万多元,该村两委竟然突发奇想:去世的按“半个”算,每人交500元。村里修路“向死人收钱”,这不仅于情于理讲不过去,而且也于法无据。怪不得“集资修路让死者交钱”这一奇想一出,立即引发部分群众质疑,也引发广大网友的热议。
虽然该村两委作出“向死人收修路钱”决定也是“振振有词”的,说什么人死了土地没有被村集体收回,其家属理应代为“集资”,但无论理由有多充分,“向死人收修路钱”,这依然是一个“大笑话”。
但笔者以为,“集资修路让死者交钱”可千万别只当笑话看。其实,这也充分暴露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农村基层决策者缺乏必要的“治理智慧”。此次“集资修路让死者交钱”,既是典型的“乱摊派”,又是典型的“不作为”。说白了,这就是农村基层决策者无能的表现。试想,如果当初在摊派修路钱时,能向每位村民讲明实际情况,取得村民的信任和同意,把还差的集资款多向每位村民摊派一点,那么就绝不会发生“集资修路让死者交钱”这样的大笑话。可见,基层决策者“治理智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因此,笔者以为,要改变农村基层决策者治理智慧“不足”的现状,还需各地各级政府部门的“帮扶”。不妨通过集中培训、“走出去”等方式,把各地一些好的农村治理智慧“引进来”,从而帮助农村基层干部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忌做“甩手掌柜”,对农村基层干部不闻不问,任凭其用“乱摊派”的方式解决基层“难题”,而闹出类似“集资修路让死者交钱”这样的大笑话。如此,那可就要被“打脸”了。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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