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上午,一则网帖引发舆论关注。网帖称,4月10日晚,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杨楼镇党委副书记杨某、杨楼镇杨楼村支书陈某某、杨楼供电站职工樊某某等11人聚餐喝酒,樊某某酒后死亡。(2022年5月8日上游新闻)
供电站职工与镇党委副书记和村支部书记在一起喝酒了,结果喝多了酒后死亡了,这相关的镇村领导干部心得多大,从党中央到地方政府一直在反“四风”的情况下,还敢喝酒,并且还能够喝出人命来,这心可不是一般地大。这将相关的制度放在心里了吗?这样的领导干部不出事,可能吗?
2022年4月,全国很多地区都出现了新冠疫情,在河南也是有的,疫情存在,是根本不允许聚集聚餐的,作为镇村干部应该知道这一规定,为什么没有做到呢?居然去了,这不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领导干部自己就没有做出表率来吗?去了本不对,还饮酒了,这更不对了。特别需要说的是,领导干部在乡镇加班,加班就应该好好地坚守岗位,村干部邀请就随便出去吗?什么叫碍于面子呢?领导干部在大事大非面前,就坚持不了原则吗?尤其还是乡镇副书记,这可不是一般的职务,在乡镇很多副书记都主管机关纪律,这位副书记真不懂机关制度吗?对于村书记晚上邀请喝酒行为,怎么就做不到拒绝呢?难道有一些工作非要做在酒桌上吗?
再说一下供电站这位职工吧,怎么也不懂规矩呢?自己吃饭已经喝酒了,为什么看到乡镇副书记来了还要喝呢,就是因为认识副书记,出于礼节性的行为打招呼再次喝二遍酒吗?在乡镇电管所,也应该有规定吧,职工不要随便喝酒,他不知道吗?即便他不知道,但是作为乡镇的副书记杨某,也应该明白,看到他已经喝酒了,就应该劝导他不要再喝了,即便他端酒杯,也应该拒绝他,看到他喝多了,为什么没有做到及时制止呢?
当然事件中更为张扬的是村干部,作为村支书的陈某某,本来就有村民举报他存在腐败行为,在关键的时刻,更应该保持清正廉洁,好好地配合组织调查,努力做好村级工作,怎么没事跑乡镇找领导去喝酒呢?难道不明白这是严重的违规行吗?作为村干部连这点儿警戒意识也没有吗?看来在日常在带领百姓走致富路上,也未必会用心。
一场酒,出事了,人命不在了,党性也不在了,规矩也没有了,这尴尬吗?事件本不应该出现,结果出现了,到底是谁的错误呢?事实上事件出现,还是因为相关的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没有廉洁意识,总觉得私下里吃点儿喝点儿没什么,岂不知不出事还好些,一旦出了事,恐怕你想掩藏也做不到。
河南汝州供电站职工与镇村干部喝酒后死亡,上级纪委介入了,最后事件的结果恐怕不仅只是镇村涉事领导自掏腰包补偿死亡家属损失了,他们还会受到党政纪处罚,在疫情中,还能够做出这样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事件来,你们不挨板子可能吗!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政府:苗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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