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日起,上海的摊贩可在夜市合法摆摊,留住城市烟火气,这是记者从9月22日召开的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获悉的信息。此次表决通过的新修订《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除去“路边摊”的内容,还包含了户外店招不必千篇一律,“第三卫生间”成公厕标配等内容,以此更好展现城市治理水平,为优化市容环境提供法治基础。(9月25日《工人日报》)
一直以来,“路边摊”就是城市的一道风景线,对于摊贩来说,摆设“路边摊”,不仅省去租金,还能解决就业,实现增收,可谓是一举多得;而对于市民来说,“路边摊”上的商品价廉物美,经济实惠;尤其是对于整座城市而言,“路边摊”的存在,让城市充满了“烟火气”和浓郁的商业气息。
但曾几何时,在一些城市里,“路边摊”因占道经营影响交通,乱扔垃圾破坏市容,而被当地政府“一刀切”予以取缔和禁止。虽然“路边摊”被取缔、被禁止之后,城市交通和市容市貌确实大有改观,但没了“路边摊”的城市无疑少了一股“烟火气”和“商业气息”
近年来,各地城市“路边摊”商贩和城管之间发生冲突的事件屡有发生。为了驱赶摊贩,城管也是绞尽脑汁,有的强行没收商品,有的给予经济处罚,更有甚者,有的竟然用高压水枪驱赶摊贩,这也导致摊贩和城管之间不断地发生肢体冲突,甚至导致两败俱伤。而这也让城管成了“暴力执法”的代名词。
一边是“路边摊”给城市带来了烟火气和商业气息,一边是“路边摊”影响了城市交通和市容市貌,如何平衡市容管理与民生需求的关系,便成了考验城市决策者和管理者的治理智慧。
此次,上海通过立法解禁“路边摊”,这说明过去“一刀切”式的取缔、禁止“路边摊”的做法是错误的。一座城市,哪怕是像上海这样的一座国际大都市,也应容得下“路边摊”,也应给“路边摊”留一席之地。至于“路边摊”占道经营影响交通,乱扔垃圾破坏市容,这显然不是摊贩的错,而是城市决策者和管理者缺乏治理智慧的错。
以上海为例。此次通过的《条例》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兜售物品的同时,明确基层政府可以划定一定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这无疑是一种治理智慧的体现,不仅较好地平衡了市容管理与民生需求的关系,而且也契合了民意。同时,这也说明,只要城市决策者能够认识到“路边摊”对于民生经济和城市经济的重要性,就一定会善待、善治“路边摊”,而非“一刀切”式的取缔和禁止。
“路边摊”也是城市善治的一面镜子。期待有更多的城市不妨紧随上海之后,通过立法解禁“路边摊”,既让“路边摊”合法化,又让“路边摊”给城市带来“烟火气”,更让“路边摊”给民众带来“民生温度”。
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通讯员:廖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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