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多元化购房消费需求、支持房企让利销售、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日前,我市对当前房地产政策措施进行了优化。
在支持多元化购房消费需求方面,对返乡创业人员、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军属、消防救援人员及家属、城市公共服务人员、多孩家庭、户籍所在地为农村的农民、改善性换购住房的购房人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群体,给予契税全额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生,在阜城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补贴。
在支持房企让利销售方面,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买房送家电、送装修、送车位、送旅游券、送购物券以及特价房等措施,开展营销。
在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方面,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缴存单职工贷款额度上限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公积金缴存双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支持公积金余额付首付,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公积金全部余额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降低第二次申请公积金首付比例,首次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50%下调至30%;提高多孩家庭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二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户,三孩家庭可增加20万元/户;提高各类人才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双一流”院校学士学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高级技师及以上职称人员、获得发明专利人才,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单职工、20万元/双职工;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5万元/单职工、10万元/双职工;开通公积金互认互贷,阜阳城市圈13个毗邻县(市、区)的正常缴存公积金的缴存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阜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不受户籍地、工作所在地限制;全面开通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在加强市场要素服务保障方面,支持“商改住”调整,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的前提下,允许依法将满足居住条件的非住宅类商品房改建为居住性质住房;优化项目审批服务,在出让合同签订后,即可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优化购房入学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行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适龄子女凭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独立产权房购房网签合同及完税凭证,进入公办小学、初中就读。
政策措施自2024年8月6日起实施,2025年8月5日(含)截止。目前,有关具体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正在由相关部门分别制定中,后续将陆续发布。(记者 周姗姗 实习生 李菲 通讯员 崔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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