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发布。
实施意见从健全优化提升首都功能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改革、构建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体系、完善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等13方面提出改革任务,并表示到2029年新中国成立80周年时,完成本实施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改革方面明确提出,优化房地产政策,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优化商品住宅用地交易规则,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
业内人士认为,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意味着在税费缴纳等过程中,非普宅与普宅将执行同等要求,有助于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推动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
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在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改革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建立符合首都特点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健全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政策机制,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优化房地产政策,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优化商品住宅用地交易规则,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北京明确提出,优化房地产政策,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接受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表示,在7月召开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就提及了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标准,北京的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在“契税和增值税”等交易税费方面存在着显著差异。普通住宅首套房的契税为1%—1.5%,而非普通住宅首套房的税率则统一为1.5%。在房产证满两年的情况下,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税,而非普通住宅则需按差额征收增值税,税率为5.3%。
“北京楼市从2023年9月30日开始,累计已经出台过9次不同力度的房地产微调政策,适应当时市场变化,从当下市场看。经过5月17日和6月26日相关政策落地执行,市场成交量在5—8月持续4个月维持在相对高位,最近政策影响逐渐有所弱化,所以此时释放再一次政策微调的信号是符合市场预期的。”张大伟说。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也认为,“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意味着在税费缴纳等过程中,非普宅与普宅将执行同等要求,有助于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推动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该举措也是“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的一种有效措施,也有助于“好房子”建设。
强化多子女家庭住房、交通、教育等支持保障
实施意见还明确,健全人口政策和服务体系。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健全生育津贴和休假制度,强化多子女家庭住房、交通、教育等支持保障,优化母婴健康服务。完善“小小孩”照护服务政策,健全以公办幼儿园为主渠道、托育机构和社区嵌入式托育为重要依托、单位办托为有效补充的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社区管理下的家庭邻里互助照护。完善差异化人口调控机制,建立人口高质量发展体检评估机制,完善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公共服务监测评估供给机制,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优化人口空间分布格局。
同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发展银发经济,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部署。加强养老服务体系统筹布局,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供给,支持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深化医养融合发展。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深化“老老人”服务保障改革,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老年人的服务,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另外,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健全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完善慈善事业发展制度体系。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依法取缔非法收入。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健全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监管体系。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标准。扩大社保基金委托投资规模,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积极引导群众参加个人养老金。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完善“北京普惠健康保”。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构建医保基金立体化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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