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省致公党的乔羽委员说,我省是互联网金融最活跃的省份之一,P2P发展速度和规模也位居全国首位,但我省仍缺少互联网金融巨头。他建议加快出台鼓励互联网金融集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实现我省互联网金融的跨越式发展。(2月9日《南方日报》)
广东省的P2P发展速度和规模位居全国首位,是互联网金融最活跃的省份之一,但广东仍缺少互联网金融巨头,这与广东历来是中国经济改革开放的先行者称誉“名不副实”。
毋庸置疑,P2P贷款平台、网络信贷机构、网络支付等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预示着互联网金融的广阔发展空间,将给广东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了更多的合作机会和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
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招棋活,全盘皆活”。这句话对于当今的广东互联网金融发展来说,同样适用。
由于某种原因,我国经济受房地产、传统制造业等过剩带来的影响,加之,上下游产业链挤压、人工成本增加等因素叠加影响,目前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一直面临融资贵和融资难的问题,而发展小微企业对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稳定有积极的作用。
然而,近年频发的金融高风险事件,无疑让小微企业融资问题雪上加霜。客观上造成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放贷持谨慎态度,致使小微企业在获取银行贷款方面难以与大企业竞争,不得不面向民间借贷,缓解资金压力。
笔者认为,首先,去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从资金支持、财税优惠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这给小微企业融资带来了重大利好,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创新的金融业态,因为支付结算资金融通都可以在网络上直接实现,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局限,这给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正如乔羽委员说:“加快出台鼓励互联网金融集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实现我省互联网金融的跨越式发展。”政府应考虑仿效天津等地拿出真金白银的做法,以吸引更多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落户广东,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其次,在推动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政府也要加强防范金融风险,去年以来爆发的一些“跑路”事件,给互联网金融安全提了个醒,对此,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要加强对小贷、担保等机构的监管,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和投融资咨询机构,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规范民间借贷的法律制度、实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和金融体制创新,依法保护债权债务关系,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性建设,明确监管权责,建立小微企业贷款的税收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依托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统筹协调政府、银行、担保、保险、股权投资机构、中介机构等多方面的力量,鼓励各方积极开展互利合作,创新适应小微企业特点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
第三,实际上,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兴起,给传统金融体系的审慎性、规则性、自律性带来了新的挑战。而鼓励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发展环境,尤其是法治和道德环境。同时,互联网金融创新也要遵循底线原则,建立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作为监管部门则要正确认识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
如此才能,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实现小微企业融资,用良好的融资环境,增强小微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底气和能力。(文/乔建平 网络媒体著名时政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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