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出要求、作出部署。
《意见》的出台,为深化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是国企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加强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必须毫不动摇、始终不渝的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一以贯之加强党的建设,必须牢牢抓住“党建”这个牛鼻子,国企党组织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国企改革才能改出成效,符合大局,顺应民心,推动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是国企改革的不二法门。《意见》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当前,正是国企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意见》的出台,无疑为国企送来了“及时雨”。在国企面临严峻复杂形势的大背景下,加强党的领导无疑就是深化国企改革的不二法门,对于国企本身来说,这既是动力和优势,也是压力和挑战,把优势用好,把动力用足,激活国企发展的源动力。国有企业党组要加强对国企改革的领导,充分用好制度优势、政策优势,把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贯彻国企改革的全过程。
加强党的建设是国企发展的唯一选择。加强党的建设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国企发展的唯一选择。国有企业只有把党的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统筹抓好,充分发挥国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国企改革提供坚强的后盾和保障,充分发挥好企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细化措施、明确职责,把国企党组织思想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五位一体”作为一盘棋,整合资源和力量,激活国企改革活力;要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既要落实好党组主体责任,又要落实监督责任,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为深化国企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国有企业要以《意见》的出台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中央出台《意见》的初衷领会好,把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落实好,打好“党建”这张牌、谱好“反腐”这首曲、守好“清廉”这条线,抓好党建、管好队伍、促进发展,努力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时代特点,符合国有企业实际的党建工作新路子,有力促进国企的全面发展,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更大力量。(文/毛玮 网络媒体著名时政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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