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保持现场的干净整洁;严禁携带饮料、食品进入现场。
5、进入现场请把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以免影响选手的正常发挥及评审委员对选手的正确评判
6、获奖选手应无条件参加由组委会组织的颁奖仪式和汇报演出。
7、本次活动将开展网上投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8、全国组委会享有,活动期间所有音像、视频资料、获奖选手颁奖晚会、选手的形象使用权及相关活动的其他权益。
活动的后续活动
1、参加由全国组委会组织的各种文化艺术交流演出。
2、出宣传纪念册、展示选手优秀的艺术风貌。
3、全国组委会为每位选手建立艺术档案,关注其艺术成长。
4、活动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各位选手的得分情况分别在各项目组评出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以上获奖选手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证书。
5、根据选手的成绩及组织情况,本次活动将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及优秀组织奖。
6、获奖优秀选手可以申请加入魅力中国行艺术团,并随从艺术团走进国内偏远山区慰问演出,走进俄罗斯、韩国、德国、加拿大、维也纳金色大厅等进行文化交流演出。
7、优秀节目和个人组委会推荐到央视、各地区省台卫视进行栏目参与录制、加入到影视剧拍摄等。
8、组委会将组织优秀节目进行晚会录制,同时录制视频在广播电视台及相关网络同时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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