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学校传统音乐教育
回顾我国百余年来学校音乐教育的历史,从20世纪初“学堂乐歌”运动到改革开放后借鉴德奥音乐教育模式,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照搬苏联专业音乐教育体制到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全面引入、学习、运用西方现代作曲技法,展现出的是一条“西乐东渐”的发展脉络。尽管其间也有过以民歌为先导的革命民族音乐运动,有过提倡民间音乐的学习等举措,但总体而言,传统音乐教育还存在诸多问题。
“欧洲中心论”的影响仍然存在。20世纪初,随着西方殖民主义的入侵,西方音乐对中国的传统音乐文化形成了强烈冲击。“远法德国、近采日本”,影响了中国近半个世纪。民国成立后,许多学者接受并采纳了西方的音乐标准,一切音乐行为、审美思想均由西方标准来评判,忽视了中国音乐理论体系的深入探讨挖掘。近百年来,围绕中国传统音乐应该如何发展,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问题,专家学者们一直有不同的争论。有人认为,中国音乐的主体应以西方音乐的根本精神进行重建;也有人提出,要保持传统音乐固定不变的形态,对于中国音乐走西化的道路必须予以否定或纠正。
时至今日,历经数代乐人的努力,传统音乐的传承和发展已积累了一定成果,但在学校音乐教育中重“西洋”、轻“民族”的现象仍然存在,未能把传承中华民族音乐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
传统音乐教育功利性现象凸显。学校传统音乐教育近年来虽然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也有隐忧。学生课外传统音乐的学习主要集中在民族器乐上,但不论是从教育对象的培养上,还是从学习内容的选择上,都按照“精英教育”的模式运行。在追求奖项、等级等的“锦标主义”思想驱动下,民族器乐的学习开始更多地追求技术、速度,许多学习民乐的学生,虽然拥有较好的技术,却缺乏神韵。传统音乐植根于特定的文化环境,应在充分了解其文化背景的基础上进行学习,功利性的学习很难真正继承传统音乐文化的精髓。
传统音乐教材建设有待完善。音乐教材不仅是音乐课程设计的本源,更是音乐课程实施的基础,苏联音乐家卡巴列夫斯基说过:“音乐教育中的材料,必须从民族音乐、古典音乐及现代音乐三个方面来选择,但首先必须立足于本国自己民族的音乐文化。”近年来,虽然音乐教材中已经加大了中国音乐部分的内容,但传统音乐的总比例仍然偏低。此外,还存在着编写上的诸多局限。仅以音乐欣赏教材中古琴音乐的相关内容为例,就存在曲目选择高度集中、乐曲风格介绍存在谬误、谱例出现版本错误等诸多问题。如何提高教材中传统音乐的比例、减少编纂失误,以更好地开展课堂教学,是学校传统音乐传承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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