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适应当代的传统音乐教育体系
目前我国学校音乐课程中,西方音乐的教学内容、方法、理念等占据主流教学地位。如渗透在业余考级中的基本乐理、视唱练耳等课程以及专业音乐院校所开设的和声学、配器、复调、作品分析等诸多必修课程,无一不是西方音乐经典理论课程。1995年12月召开的第六届国民音乐教育会议,提出了“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只有立足于文化视角,充分认识我国传统音乐的价值,并选择反映中华民族精神风貌、音乐语言和音乐风格的优秀作品,并将其进行合理的教材化、课程化,作为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内容进行学校传承,才能使传统文化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发展。中国的传统音乐,无论是民间的、文人的,还是宗教的、宫廷的,几千年来均始终以“口传心授”为主要传承方式,这种方式在近代则被学堂乐歌所取代,在学校音乐教育中几已销声匿迹。但事实上,“口传心授”不仅并不落后,而且是一种富有创造性的、开放性的传承方式。“口传心授”既强调直觉的整体把握,又强调传授者和继承者双方之间的心灵沟通,通过音乐的直接唱、奏以及语言和非语言的交流手段,使继承者能够直接感受音乐、体验音乐、领悟音乐,最终达到对音乐神韵的共鸣。因此,传统音乐教学方式的选择和采用,不应仅仅局限于引入学堂乐歌以来的方式方法,还应提倡将“口传心授”等传统音乐的传承方式运用到音乐课堂中去。
传统音乐能否在学校教育中得到有效传承,关键在于教师。而当下传统音乐教学中,许多音乐教师反映不会上、上不好,究其原因,大多数教师对传统音乐的认识有限,不能真正理解传统音乐的情感和内涵,因此在涉及相关教学内容时,多流于照本宣科、应付了事。此外,由于教学条件所限,大多数音乐教师在讲授时不能够为学生进行传统乐器展示,更不能示范具有民族地域特点的音乐作品,教学效果十分有限。因此,对于传统音乐教育而言,建设一支具有弘扬传统音乐文化使命感、全面的传统音乐理论素养及较好的传统音乐技能技巧的高素质音乐教师队伍,是传统音乐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
时至今日,中国传统音乐经过数千年发展,积淀了丰富的民族艺术智慧和文化传承,形成了鲜明的民族个性。中国传统音乐的艺术品格,是其他任何一种音乐艺术所不可替代的。保护、传承和发展传统音乐,兼容并蓄、借鉴并吸收外来音乐的形式技法,才能使中国音乐走上振兴和发展的道路,更好地发挥美育作用。
(文章作者:许冰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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