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酒茅台”已成历史,正式更名“贵州茅台”,市场价大幅上涨!
茅台申请“国酒”商标,两度被驳
近两年,“国酒茅台,为您报时”的电视广告可谓家喻户晓,在这则广告中,“国酒茅台”四个字醒目显眼。在绝大多数消费者心中,茅台几乎是国酒的代名词。茅台早已以“国酒”身份自居,专卖店招牌和广告用语上大量出现,但“国酒”商标至今不属于茅台。
2010年,茅台集团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申请注册第8377491号“国酒茅台”商标,指定使用于第33类“果酒(含酒精)、酒(饮料)”等商品上。2016年12月31日,商标局的不予注册决定送达到茅台集团。商标局认为,这一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因此决定对这一商标不予注册。
2017年1月13日,茅台集团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希望这一商标可以获得注册。2018年5月25日,商评委作出复审决定,决定不予核准注册。1℃记者获悉,商标委在决定书中认定,“国酒茅台”这一商标中的“国酒”文字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的质量评价含义,茅台集团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国酒”具有其他更强的含义。该文字成为茅台集团注册商标的组成部分独占使用,易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这一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予核准注册。
在茅台集团2010年提出“国酒茅台”的商标申请时,就有31方提出了异议。其中既包括律师事务所、酒类经销商,还包括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水井坊、汾酒等国内著名白酒企业。
官方不认,"国酒"之位依然不可撼动。从上世纪开始,茅台便一直是很多人公认的国酒。开国大典、接待外宾、大型宴会少不了茅台的影子。普通人拜访重要客人,必然选择茅台而不是其他,即便官方不认"国酒茅台",茅台国酒之名依然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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