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988年:八大名酒,三大香型
白酒业深受粮食供给的影响,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其复苏亦在农业初步恢复生产之后。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全国白酒生产的散乱局面难以改变,直到1952年至1989年的五届全国白酒评选,诞生了五届中国名酒,对行业品牌格局影响至今,亦推动白酒行业产业化。
1952年在北京举办的新中国第一次全国评酒会上,贵州茅台酒、山西汾酒、四川泸州曲酒、陕西西凤酒被评为四个国家级名酒,贵州茅台酒名列榜首。
“由于全国刚解放,国家除了接收了少数官僚资本家的企业外,大多数企业是私人的,通过相应的轻工、商业、乡镇企业、军队企业等进行系统的选拔推荐,而只有当时市场销售信誉好的、理化分析好的酒类产品才能推荐评上国家名酒,因此白酒只有四种榜上有名。”茅台集团原董事长季克良回忆道。
这一年,三家私营的华茅、王茅、赖茅小作坊酒厂组成了“贵州省专卖事业公司仁怀茅台酒厂”。当时,三家酒厂职工仅有49人,产量五六十吨。
在1963年第二届全国评酒会上,五粮液、古井贡酒、泸州老窖特曲、全兴大曲酒、茅台酒、西凤酒、汾酒、董酒上榜,这也是现在人们熟知的老“八大名酒”。
1956年,时任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组织制定《1956-1967科学技术远景规划纲要》,泸州老窖大曲与茅台的酿造工艺被列为重点研究课题。当时,酒曾有“精神原子弹”的冠名。
在此背景下,为探寻名酒成因,中央食品工业部、轻工业部先后安排白酒试点,包括烟台试点(1955年)、永川试点(1958年)、泸州老窖试点(1957年、1964年-1966年)、汾酒试点(1964年-1965年)、茅台试点(1964年-1996年)、西凤试点(1964年-1965年)等,为白酒生产能力和质量水平的根本提升奠定了基础。
其中汾酒试点、泸州老窖试点、茅台试点最为著名,最终诞生了清、浓、酱三大基本香型。
在著名酿酒专家李大和看来,三大试点可能是历史上第一次较系统的查定总结,许多世代相传的传统操作,用科学理论加以肯定,并沿用至今,同时,对白酒三大基本香型的生产技艺、微生物、香味成分特征等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为后人继续深入探索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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