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制酒,也称为露酒,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饮料酒。配制酒在整个酒类生产历史上是比较年轻的酒类,它的诞生是源于社会的发展、人类膳食结构的不断改变、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配制酒的生产,由于具有资源丰富、设备简单、生产周期短、成分可调、经济效益显著、易迎合消费者心理等特点,因而其发展极为迅速,但配制酒国家标准相对滞后,市场较为混乱,制约着配制酒行业的发展。
为了促进配制酒行业健康发展与技术进步,今年1月7日,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布了新版国标GB/T 27588《配制酒质量通则》征求意见稿。针对此次意见稿涉及的行业和产品特点,对GB/T 27588-2011《露酒》做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从配制酒定义、分类、标签三个方面对新版国标《配制酒质量通则》征求意见稿进行解读。
一、定义
新版国标《配制酒质量通则》征求意见稿中依据 GB/T 17204《饮料酒术语和分类》国家标准修订版将配制酒定义修改为“以发酵酒、蒸馏酒、食用酒精等为酒基,加入可食用的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饮料酒”。因为在配制酒的实际生产过程中,既存在改变了原基酒风格的产品,也存在仍然保持原酒基风格不变的产品,所以取消了原定义中关于“已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描述。
GB/T 27588-2011《露酒》中将露酒定义为“以蒸馏酒、发酵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加入可食用或药食两用(或符合相关规定)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已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新版征求意见稿将露酒从配制酒中单列出来,定义为“以黄酒、白酒为酒基,加入可食用或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或符合相关规定)的物质,经浸提和/或复蒸馏等工艺或直接加入从辅料中提取的有用成分,制成的具有特定风格的饮料酒”。
新版征求意见稿定义下的露酒就有以下几点有别于其他配制酒:
第一:在发酵酒和蒸馏酒中都只能选择中国传统的黄酒和白酒作为酒基,不能以食用酒精作为酒基。
第二:加入品为可食用或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或符合相关规定)的物质,而非一般食用辅料和食品添加剂。
第三:露酒酒基中不能加入调香白酒,只可加入少量以粮谷为原料制成的发酵酒。调香白酒按照GB/T 17204《饮料酒术语和分类》国家标准修订版中的定义,是添加了添加剂的白酒。也就是说选择白酒作为酒基的露酒中不含添加剂。那么从定义上就将露酒区别于一般配制酒,是配制酒中更具中国传统风格的较为高端的产品。
第四:配制酒的酒精度(20℃)范围可以从0.5%vol到68.0%vol,以白酒为酒基的配制酒酒精度不能低于20%vol,其中露酒的酒精度不能低于4%v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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