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由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制修订的《白酒质量要求 第2部分:清香型白酒》推荐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代替《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将于2023年2月1日正式实施。
同时,此次的新国标更改了清香型白酒的定义、感官要求和理化要求,删除了产品分类和卫生要求,将有利于促进清香型白酒产业更加规范和高质量发展。
四川崇阳药香型白酒“非遗”传承人余刚 网络宣传办公室选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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