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0日,四川省宜宾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对10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号),涉及珙县珙泉镇云顺白酒经营部销售的散装白酒。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珙县珙泉镇云顺白酒经营部销售的散装白酒(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2-02-22)。“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产品控制
经宜宾市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珙县珙泉镇云顺白酒经营部购进该批次散装白酒共计110L,现场核查时已全部销售,因是即食类食品,无法召回。
2.排查整改
经排查,珙县珙泉镇云顺白酒经营部购进散装白酒均查验并收集了供货商相关资质以及销货清单,同时收集了检验报告。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告知其当事人严格把关购进的食品质量,诚信经营,确保销售的食品安全,一定注意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3.行政处罚
宜宾市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珙县珙泉镇云顺白酒经营部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未遵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违法情形。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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