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在网络浏览时看到一篇文章,文中注解:“喝酒,是男人的标配。”
目之所及,内心,深不以为然,意欲去评论中驳一驳。后转念一想,民主自由的社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着实没必要去做“键盘侠”,在见解辞令上较真。方释然,作罢。
毕竟,身为小女子,对这个观念的异议,多少有些女权主义者的霸道,实在不宜去别人的智慧里强调性别对立,过度争议。
原本,此思绪已翻篇,却恰巧今日逢人说“喝好点,喝少点”,心念猛起,于是趁着兴致,在此“落笔成字”,记录一下,过半人生里与酒交集的故事,以及对喝酒的浅薄认知。
正经八百与酒交集的记忆,是从八岁时的一顿午饭开始的。那日的天气与今日一样,阳光灿烂。我蹦蹦跳跳地从学校往家里赶,后脚还未着地,耳边就传来父亲的言语:“要说喝酒,你还真不一定喝得过她。”父亲口中的“你”,是同桌而坐的“帮工”,那个“她”就是我啦。
那个年代可没有“少儿不宜”的酒规,或者这个酒规没有现下这么清晰硬核,所以我就顺其自然地入了这个酒局。当时,一瓶香槟750毫升,我最少喝下了一半。若不是考虑到下午还要去学校上课,大人们肯定会让我继续喝下去。
那日上学时间到,在母亲的叮嘱下,我顶着一张没有消退尽的大红脸,与邻居同龄人有说有笑地往学校赶。
从那以后,张湾裁缝家的女儿会喝酒的言论,便有了佐证。
从那以后,逢年过节与家人小酌一杯,成了我这个女孩子的标配。
久而久之,受家族传统熏陶,我的酒品与我“男孩子性格”一样的豪情壮志、江湖义气,愿喝就举杯,无须劳人相劝。所以在初中毕业季时,因两次与同学相聚而醉饮,让不少村妇的舌头又长长了一些。以至于与另一半谈婚论嫁时,还有人担心我不定性、合不下去。
想想也不怪,那个年代的大多女孩子,小小年纪就会烧锅做饭喂猪食。偌大的一个生产队,也只有我一人,在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姑姑叔叔们的臂膀下,自由生长。
天性使然,亦与文静无缘。乡野之地,确有异象之征。
就像,宋朝齐州章丘女词人李清照的“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很美,却也有现代人在诟病;以生于蜀州(今四川崇州)的闭月羞花之大唐贵妃杨玉环为原型的《贵妃醉酒》如此经典,仍不影响人们对“美人祸水”的嗤之以鼻。
而今,深受华夏文明滋养的我,虽不比她们的聪慧与美貌,却也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更不必受人言语左右,写好手中的“人”字,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
何况,初有文字创作时,舅父留下“谁写都照”的不屑,父亲就怼之“你写写试试”。如此肯定,足够!
扯远了些,还是继续来说酒。
虽然,我对女人喝酒的偏见很是义愤填膺,但婚后还是有意地对酒敬而远之了,特别是有了孩子以后,非必要场合绝不端杯。但会在天马行空时,幻想一下“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豪情。或么在万般愁绪前,回味一下“酒宁剩欠寻常债?剑不虚施细碎仇”的反差。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可说于人无一二。无论喜乐哀愁怨,不论有人共享否,能赋予酒意或酒事,笑对生活,轻装前行,就很快哉!
这里说一件让人啼笑皆非的饮酒事。有一年除夕,在小叔子家吃年夜饭。友人送予他一瓶上等红酒,他拿出分享,给我倒了满满一玻璃杯,足足有三两之多。
因平时喝的都是白酒和啤酒,习惯牛饮。三两口就将杯中红酒饮尽,却没想到后劲太大,还没收拾好碗筷就有了醉态,差点出洋相。
至此,无论红白啤,我都斯文小饮。小酌怡情。喝少点,喝好点,一颦一笑添红霞,也更添小女子之诗情画意。
四川崇阳药香型白酒“非遗”传承人余刚 网络宣传办公室选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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