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单位一年要迎接多少项检查?近日,东部某省一街道粗略统计,2019年共有工业、文教卫、城建等14条线79项。而西部一乡镇干部则反映,平均1周至少有1次上级督查检查,“甚至出现一项督查检查还未应付完,后面的督查检查已在工作计划中。”
必要的督查检查能够落实责任,推动工作进度,是必要的工作环节。但是,如果督查检查扰乱了日常的工作节奏就有悖督查检查的初衷。而且,频繁的督查检查也失去了“查”的意义,只能使得基层干部疲于应对,丧失创新力和上进心。此外,大部分时间被占去督查检查,真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如何保障?所以,督查检查需合理“瘦身”,提高自身的存在意义。
首先“控”数量。对于平均1周至少一次的督查检查,是不是每次都是有必要的?要严格管控督查检查的流程,堵住某些干部借下乡之名,忽略本职工作,盲目追求数量来“炫耀”自己的工作量。也就是说,对于督查检查的考核不能以“数”论英雄,而是要看实效。而且,有些督查检查可以合并,可以同步进行。所以,就需要相关部门主动协调,不搞部门“单打独斗”,防止重复扎堆,给基层干部更多时间去干事创业。
其次“抓”质量。随着服务型政府不断创建,很多创新方式被引入到政府工作当中。督查检查也应该踏上“创新班车”。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大数据和互联网平台实时跟进惠民项目。这样不仅能督促基层干部,还能节省人力、物力,并且能保障督查检查质量,一举多得。督查检查“瘦身”,不代表放弃该做的,而是让数据多“跑腿”,让干部群众少“跑路”,就能让基层干部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更好为群众办实事。
基层工作繁杂,更要理清头绪。要下大力气规范督查检查工作,给给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的干部“上保险”。要从上级带头做好考核工作,确保考核高质量,来倒逼督查检查高质量,确保“瘦身”后的督查检查依然“美丽”。
衡水市武邑县委组织部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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