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其表,制度其里。任何一种文明的成长和成熟,都离不开规则和制度的支撑。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社会文明建设的宝贵经验用法的形式确定下来,把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能够充分发挥法治的支撑作用,弘扬真善美、整治假丑恶,培养市民强烈的文明意识,进一步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提升与时代匹配的精神文明高度。
开展日常教育引导,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要通过讲故事、说心得、谈经验、提观点等形式,广泛开展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从注重个人卫生做起,树新风、除陋习,过上健康文明的新生活。各驻村(居)工作队要扎实推进“两降一升”、包虫病防治工作,积极协助推文明超前意识,定期开展文明精神意识、环境卫生整治迎新风。
应注重“立规矩”,将文明养犬、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等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列入文明行为规范的相关条款;将随地吐痰、高空抛物、公交车霸座等作为整治重点,明确相应罚则。
应注重“树风尚”,探索建立文明行为激励回馈制度,依据文明行为记录,完善有关评比表彰、积分落户加分、住房和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优待、困难帮扶、现金奖励等优惠政策。这无疑为“好人有好报、德者有得”提供了制度支撑,为人们践行文明行为注入了“强心剂”。
崇德向善是社会文明的底色。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不仅在于对不法或不文明行为的惩戒,还在于对人们未来的行为进行指引。不法或不文明行为应当受到惩戒,而大力实践和倡导社会文明风尚,甚至敢于同违法或不文明行为作斗争的人,就应当受到社会的尊崇和褒奖。一直以来,崇德向善的“好人”都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道德脊梁,他们以先进的事迹感染人、鼓舞人、激励人,他们是文明新风的引领者。以激励回馈的方式让德者有“得”,不仅会吸引更多人向他们看齐,对弘扬文明新风也具有价值导向作用。
让德者有“得”,自古以来就是我们所倡导的一种价值导向。时至今日,这种价值导向更是从国家层面给予了实实在在的落地。无论是物质上的帮扶还是精神上的褒奖,国家以各种形式对道德模范给予了高规格的礼遇,这是对“好人”的尊重和爱护,更是时代的进步和文明的飞越。对于一个社会群体来说,给予“好人”在评比表彰、积分落户加分、住房和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优待、困难帮扶以及招聘录用、职位晋升等多方面的优惠和奖励,着实能让人感受到这个文明社会对“好人”的尊崇,更能激励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新时代文明实践行列,从而形成“一个好人带动一批好人”的雁阵效应,让社会精神文明愈发充盈。
文明和谐的社会来自于一个个文明个体的支撑,当全社会都能崇德向善、见义勇为,胸腹怀着赤子之心,让行善之人得到应有的精神和物质回报,这样的社会文明基石才能更坚固。当越来越多人能够主动关心和帮助身边的人,文明的种子就能得到更广泛更迅速的传播,从而扎根于更多人的内心深处,推动我们的社会向着更加文明的方向行进。
文明意识是我们学习、生活的根基,是我们健康成长的臂膀。没有了文明,就没有了基本的道德底线。千学万学学做真人,说的就是学习应先学做人, 学做文明人,学做社会人, 清洁环境,文明社会,从我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让社会文明之花在中华大地处处盛开。
贵州省镇远县尚寨土家族乡政府 刘橙红
儒经网"华商走世界"线上线下交流平台,战略合作单位:浙江省浙商投资研究会;西湖书院; 联系人:黄女士 微信号:17364845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