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南京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辣笔小球”微博主仇某明批准逮捕,同时决定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工作,以法之名为英雄烈士正名。
2010年2月19日,仇某明在网络上用戏谑嘲讽的方式发表自身观点,侵害应用名誉权、荣誉权。这种做法虽然看上去是追求所谓的言论自由以及自身的标新立异,但实质上歪曲了卫国戍边英雄烈士的战斗行为,诋毁了他们的战斗精神,贬损了他们的牺牲价值,损害了卫国戍边军人群体的光辉形象。网络上广泛传播,社会影响恶劣。是挑战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底线的行为。3月1日南京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仇某明批准逮捕,在网络上引起了一片叫好之声。
事实上检察院的做法并不是毫无依据的,2018年国家专门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明令禁止一切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同时,赋权检察机关可以依法视情对侵害英雄烈士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仇某明实践是全国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犯罪案件依法决定批准逮捕,这一行为不仅体现了我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信心,也体现了英雄名誉不容侵害的决心。
总书记指出:“我们要铭记一切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贡献的英雄们,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因此对侵害英雄名誉的事件依法逮捕,让违法者知戒惧、明底线,法律的手段为受侵害的英雄烈士主张权利讨回公道以外,还应树立学英雄的社会氛围。尤其是年轻干部,要自发学习英雄们的先进事迹,学习英雄的奉献精神、牺牲精神。历史的接力棒已经传递到年轻人手中,要坚守爱国心、胸怀报国志,不断追梦、圆梦,为祖国奉献自己的力量。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使命与担当。无论哪一代人都应像英雄学习向英雄致敬,保护英雄烈士及其家属的尊严和安宁!
衡水市阜城县委组织部 吴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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