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4月25日,教育部召开新闻通气会,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了相关情况。针对作业数量过多的问题,特别强调要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并区别不同学段和年级作出了具体时间要求。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同时,要求各地要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4月25日《央视新闻》)
近年来,学生课业负担“越来越重”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作业量“超重”。有不少教师在给学生布置作业时,喜欢“拿来主义”,不管学生能否按时完成,拿来就布置。加之,很多教师往往把批改作业的任务也交给家长,这也无形之中助长了教师“任性”布置作业的不良习惯。
众所周知,教师给学生布置作业,既是检查学生课堂学习效率的一个有效途径,也是学生巩固和消化课堂知识的一个有效载体。一方面,教师通过布置适量的书面作业,并在教师亲自批改的过程中能及时了解学生的巩固情况,以便达到在下节课中能温故而知新的目的。另一方面,学生通过完成教师布置的书面作业,也能达到对课堂知识掌握的目的。可见,教师给学生布置书面作业是师生之间教与学的一种双向需求。
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有不少教师只顾给学生布置作业,而既不“自己先做一遍”,又不“全批全改作业”,这就导致很多教师“无限量”地给学生布置“书面作业”,学生自然也就加重了作业负担。这种“作业布置拿来主义”的教学行为,不但不利于教师的“教”,更不利于学生的“学”。
此次,教育部印发《通知》,对各学段、各年级的作业总量进行了“定时”控制。从表面上看,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切实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但如果仅仅只停留于“小学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这样的“数字游戏”,而不从根本上加以“精准治理”,这样的“作业定时”举措显然还是“一纸空文”,难以达到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的终极目的。
去年,上海针对学生“作业减负”出台了“给学生布置作业之前,教师必须先做一遍”的新规,而前不久,山东也出台了“书面作业全批全改”的新规,笔者以为,上海的“教师必须先做一遍”和山东的“书面作业全批全改”倒不失是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的一记“妙招”。一方面,有了“教师先做一遍”和“书面作业全批全改”的硬性规定,老师就不再会“任性”地胡乱布置“学生作业”,这样“学生作业”少了,学生的“课业负担”自然也就减轻了。另一方面,有了“教师先做一遍”和“书面作业全批全改”的硬性规定,老师在给学生布置作业之前,就会先精选再布置作业,而不至于“闭着眼睛”乱布置作业。可见,“教师先做一遍”和“书面作业全批全改”不仅能倒逼教师“精选作业”,而且也能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笔者以为,“教师先做一遍”和“书面作业全批全改”之举,无疑是对“作业负担过重”的一种“精准控制”,值得各地借鉴和推广。
但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出台减轻学生“作业负担”举措时,不妨多些“源头治理”理念,多些“学生视角”,多拿出一些类似“教师先做一遍”和“书面作业全批全改”这样的“小妙招”,少些“纸上谈兵”式的“作业减负”禁令,把学生从繁重的“作业负担”中解放出来,从而切实有效地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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