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班子研判调研是掌握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阶段性整体情况的重要抓手,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大有裨益。领导班子成员需用心准备,努力客观、准确进行自我评价,个别谈话时表达个人意愿要特别注意用词严谨、表述到位。
调任与转任不同,不可混淆。调任、转任是公务员交流的两种方式,但又有较大区别。从公务员交流的范围来讲,转任属于内部交流,是指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不同职位之间的交流或者交流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比如轮换(轮岗),既可以在本部门、本单位内不同职位之间交流,也可以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交流;调任属于外部交流,主要是指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加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调任有严格的学历、年龄与相应职务等级要求。实际表述中,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现有岗位性质提出个人意愿,一般事业单位人员才提调任意愿。
提拔与重用不同,不易同用。提拔是指从较低级别和职务提升担任更高级别和职务,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施行以来,职务不变而职级晋升严格意义上也是提拔。重用与进一步使用相近,均属同级转任领导职务,级别都不变,都不是提拔。重用一般是使用到党委班子成员,进一步使用是转岗到其他更重要的岗位,岗位变重要了。现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干部人事文件中皆表述为“进一步使用”,故实际工作中一般多以“进一步使用”和“提拔”相提并论。领导干部表达个人意愿,若愿提升级别和职务则言“提拔”,若愿转岗到其他更重要岗位则言“进一步使用”,如此更为清晰表达个人想法,但两者同时使用则不利于个人意愿传递。
工作与家庭难分,不能割裂。工作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工作与生活、与家庭关系并非天然对立,只是现实中使其达到平衡统一确实不好掌握。考核研判时,干部以个人身体有病、照顾父母子女等为由申请组织照顾,要么“改非”(改任职级公务员),要么“进城”,目的显然殊途同归。家庭有困难,请求组织给予适当照顾,当然无可厚非;若组织了解、情况属实且亟需救助,组织主动关怀更是正常不过。问题是要求“改非”“进城”的干部占有一定比例,甚至年轻干部有此想法,个中事由自当引起深思——城乡差异较大、乡镇部门有别、干部干事劲头不足等,是否为形成此等现象的种种缘由,若仅以此为借口而起一己之念则另当别论。自古忠孝不能两全,乡镇干部“离家别子”到乡镇工作已是付出巨大,工作环境、有关待遇存在差异更易引起心理落差,有些“苦水”怨言亦不足为怪,若能找到工作家庭两不误之“两全法”,则实属难能可贵。
重庆市巫山县委组织部 马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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