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晚,江苏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与会同志一致坚决拥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给予王立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篡改、伪造个人档案,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法系统特别是公安系统的政治生态;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腐化堕落,大搞钱色交易;贪婪妄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贿送巨额财物,肆无忌惮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长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2021年09月23日新京报网)
令人想不到的是,反腐剧《人民的名义》总监制、金盾影视中心主任李学政发文披露,王立科在担任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省公安厅厅长时曾争取停播《人民的名义》。王立科为啥害怕反腐大剧《人民的名义》获得广泛播映,因为他的所作所为与剧中的权力腐败分子完全是一丘之貉,他怕公众将他对号入座。所以,王立科心里发毛,神经特别过敏,他更怕警车呼啸而至给他戴上手铐,并把他的权力保护伞彻底挖出来。
王立科更属于贼喊捉贼的内奸,因此他怕电视剧中展现出来的反腐败收网行动落在自己头上,他更怕瞬间失去手中所有的权力,失去权力就会失去人身自由。失去自由,王立科就必然会失去所有,并被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被人民法院法官依法追究他的法律刑事责任。但是,他阻止《人民的名义》播映就已经告诉更多人:“此地无银三百两。”王立科早晚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而且,那是王立科的自我大暴露。他选择自首,更惶恐不安的表现。而且,他作为执法者更想通过自首减轻罪责,规避法律责任追究;而且,他的自首也是一种反侦察的表现,他企图缩小恶劣影响范围。但是,这都是他在白日做梦,他当不了这个家。
应该说,王立科的贪腐问题在江苏省委和省政府的干部队伍中,有很多人早有耳闻,但却没有人勇敢地站出来实名制举报。如果说那是为官者不知情,那是连种地的农民都不会相信的。因此,要肃清王立科的流毒就必须从知情不报开始。尤其是江苏政法委和王立科长期共事的那些领导干部,他们对王立科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能说是毫不知情吗?再结合对政法队伍的教育整顿,江苏省政法委的党员领导干部真的需要深刻反思。而且,更需要弄清楚为啥有人知情不报?为啥没有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和党性原则?
也就是说,肃清王立科的贪污腐败流毒,必须结合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实际进行查摆问题,不能把肃清流毒当成标语和口号,必须有实实在在的实际行动。严格来说,知情不报就是对党和人民不忠诚,就是对反腐败斗争缺乏正确的思想认识,没有认识到权力腐败对党和国家造成的巨大危害性,就是对党和国家与人民极不负责任,只想拿着高工资尽情享受,却不愿意为党和人民服务。说轻点是老好人思想在作怪,说重点就是让纳税人白养活了,而且知情不报的领导干部也是党和人民的历史罪人。
每个地方都有权力腐败分子,每个地方的党政干部都在肃清流毒。但是,关键是要重视肃清流毒的质量。光召开几次肃清流毒的会议,是无法肃清王立科等权力腐败者的流毒的。只有敢于和勇于剖析自己身上的缺点和错误,并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纪国法作为一面镜子,才能通过认真查摆问题彻底肃清王立科等权力腐败官员的流毒。如果光打官腔,仅仅用形式主义的方式泛泛而谈,那是无法肃清王立科等违法犯罪者的罪行和流毒的。
起码要用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党纪国法进行深入浅出的剖析对比,才知道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与党中央的要求究竟有多大差距,才知道自己在各项工作中是不是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敢于自揭疮疤,才能把脓疮清理干净,并用党纪国法的消炎药进行彻底消毒处理,让自己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并时刻敬畏党纪国法权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于律己,敢于同坏人坏事作坚决斗争,自觉用实际行动维护党和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坚定不移地坚守党的信仰与崇高理想不动摇,才能真正做到永不叛党,坚决维护党的团结,愿意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奉献自己的生命。如果领导干部做不到这些,那就不是称职的领导干部。只有言行一致,忠于职守,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履职尽责,才是党和人民值得信任的领导干部。
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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