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的一位朋友收到单位办公室的一条短信,说上级有关部门将在近期来暗访,并还告知暗访的重点工作及相关的应对对策,要求各单位和个人做好迎接暗访的准备工作。
众所周知,“暗访”是指暗中调查以寻求有效信息,是媒体、组织、个人常用的一种调查手段。笔者不禁在想:既然“暗访”是暗中调查,缘何被暗访的下属单位竟然能事先获知,并迅速“事先通知”到各个部门和单位呢?笔者不禁顿生疑惑。
按说,相关部门通过“暗访”,可以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进工作,以求今后更加努力地把工作做好做实。但倘若“暗访”之前事先“通知”,这样的“暗访”显然达不到检查的初衷和目的。因为“暗访”一旦事先“走漏风声”了,被暗访的单位就会大做表面文章或做手脚,这也就难免有作假之嫌疑。再则,一些单位为了能不在“暗访”中被查出差错和不足,往往会想方设法“动歪脑筋”,他们不是在“暗访组”来临之际,花大力气搞一些临时性、应付性的表面工作,就是大做“假文章”,让暗访人员看到其管理严密、没有丝毫漏洞的“稳定景象”,从而赢得赞赏,单位领导也能得到升迁。
笔者以为,这种“事先通知”的“暗访”,是一股地地道道的不正之风,不仅使“暗访”的结果失去公正、缺乏公信力,而且也违背了“暗访”的本意。因此,对故意“走漏风声”的“暗访”要坚决遏制,并对故意“走漏风声”的相关人员要严惩不贷,坚决铲除“内奸”,从而使“暗访”真正做到天知地知我知“就你不知”,确保“暗访”工作做到滴水不漏,顺利进行。
曾听人说:有一种“暗访”叫“事先通知”。这不仅是对虚假“暗访”的一种嘲讽,更是对不负责任的“暗访”的一种警示。笔者衷心希望我们的有关部门在组织开展“暗访”工作时,要明确责任,严明纪律,严守秘密,切不可使暗访“事先打招呼”,从而失去“暗访”的目的和意义。
总之,一句话,“暗访”切忌“事先通知”。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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