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其中,铃金自行车有限公司因销售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改装的77辆电动自行车被依法没收,并被罚款人民币154000元。据悉,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今年将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持续依法打击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中的违法行为。(3月31日《信息时报》)
眼下,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快捷等优点,已成为广大市民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但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不断上升,因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多种因素造成的电动自行车事故呈多发频发趋势。
虽然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会提升车辆速度,但也因此导致骑行者难以控制车辆、制动刹车困难,周围车辆及行人无法及时回避,在人流车流密集区域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影响道路安全,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甚至还存在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可见,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是一种危险行为。
因此,笔者以为,打击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还需“多方共治”。首先,监管要到位。相关监管部门应对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进行严监管、严督查、严处罚、严打击,通过“四严”举措,倒逼商家或车主不敢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其次,需有“源头治理”理念。相关技术部门应对电动自行车设置“改装阻止系统”,通过“技防”力量和手段,从源头上阻止非法改装行为。其三,需加强“普法教育”。相关部门不妨对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是一种违法行为进行“广而告之”,让更多的电动自行车商行和车主知晓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是一种违法行为,从而自觉遵规守法,远离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不法行为。
同时,消费者要对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说“不”,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不购买非法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更不要私自改装、拆装电动自行车。如果一旦购买到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应积极大胆地向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笔者相信,只要监管到位,技防助力,普法跟进,再辅以消费者说“不”,就一定能有效打击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从而既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又确保骑行者的交通安全。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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