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数不应超过3层、成本不超过售价20%……日前,工信部组织完成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该标准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以进一步规范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要求,引导绿色生产、倡导绿色生活。(3月30日《人民日报》)
一直以来,商品“过度包装”现象饱受诟病。“过度包装”不但浪费了有限的资源,而且也不利于环保。据研究表明,我国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至40%,在这些包装废弃物中,大部分是过度包装产生的。
就拿“快递包装”来说吧!据统计,2021年我国快递业务量已突破1000亿件。而据了解,快递包装除了少部分使用编织袋和塑料袋外,大部分是纸箱包装。按平均每个纸箱重0.1千克,生产1吨纸需要20棵树来计算,一年的快递包装纸箱就要消耗近5000万棵树。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可这些快递包装的材料几乎没有被回收再用,基本上是被当做废品给扔了,浪费现象十分严重。同时,其它商品,如食品、化妆品等也存有“过度包装”的现象。可见,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已是刻不容缓。
此次,工信部出台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提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这无疑是一个“好声音”。但笔者以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仅仅有“国标”还不够,还需贵在“落实”。
一方面,无论是食品行业,还是化妆品行业,亦或是快递行业,都应严格按照“国标”进行商品包装,既要规范使用绿色环保型的包装材质,杜绝重复浪费和豪华装饰,又要树立循环利用理念,对商品包装产生的垃圾建立统一回收机制,提高包装物品的使用效率。对擅自违反“国标”的要给予严惩重处,该罚款的要罚款,该取缔执业资格的要取缔执业资格,倒逼其严格按照“国标”执行商品绿色包装。另一方面,相关监管部门应督促商家在进行商品包装时,尽量多些“简包装”“素颜包装”,少些“精包装”“豪华包装”,并能够做到回收纸箱、塑料薄膜等包装物,做到回收再利用。如此,商品包装才能既做到“绿色”“环保”,又做到“回收再利用”,真正让商品包装“绿起来”,从而有效遏制商品“过度包装”。
笔者相信,只要一手抓“国标”,一手抓“落实”,两手抓,两手硬,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才能真正“落地”。否则,有“国标”没“落实”,遏制商品“过度包装”还是“一句空话”。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儒经网"华商走世界"线上线下交流平台,战略合作单位:浙江省浙商投资研究会;西湖书院; 联系人:黄女士 微信号:17364845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