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昨日通报称,望城区“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长沙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对该起事故立案侦查。5月1日,公安机关已对9名涉案人员予以刑事拘留。(5月2日《北京青年报》)
据之前媒体报道,此次长沙市望城区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中,初步核实房屋内受困人员23人,另外排查显示事发地附近有39人失联。截止5月1日,已有7人被成功救出。可以说,这是一起严重的房屋倒塌安全事故。
近年来,各地房屋倒塌事件已发生多起,比如:2014年9月21日,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一处农民自建房工地发生倒塌事故,被救15人,其中3人死亡,2人重伤,其余10人轻伤;2016年10月10日凌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一处4间6层农民自建房出现突发倒塌事故,共搜救出28人,其中22人遇难;2020年3月7日,福建泉州欣佳酒店发生重大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伤;2020年8月29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一处饭店发生坍塌事故,共搜救出57名被埋人员,其中29人遇难……这一起起房屋倒塌事件,无不给我们再次敲响一记安全警钟。
经初步调查,此次长沙望城区倒塌房屋系居民自建房,共八层,其中一楼为门面,二楼为饭店,三楼为放映咖啡馆,四、五、六楼为家庭旅馆,七、八楼为自住房。据报道,该自建房2012年建为六层,2018年加建到八层,承租户对房屋有不同程度的结构改动。这说明,这起房屋倒塌事故很有可能是户主擅自加建层数、改动房屋结构引发的。可见,这起事故绝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眼下,这起自建房倒塌事故虽然已经发生,目前营救也在争分夺秒地进行着,但笔者以为,有必要对其中暴露出来的三大问题进行拷问:其一,户主的安全意识在哪里?明明批建的是六层楼房,为何又加建两层?户主难道不知道擅自加建层数的安全后果吗?其二,当地安监部门的监管职责在哪里?难道户主在光天化日之下加建层数,监管部门一点也不知道?监管部门是否存在拿了人家的好处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三,安评机构是如何安全评估的?对于户主擅自加建层数,当地安评机构是如何安评合格的?是否存在“假安评”行为?
安全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笔者以为,只有相关职能部门层层严把关、严督查、严处罚,才能筑牢房屋安全底线,才能有效避免“人为”酿成“人祸”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事故最怕的就是“人祸”。但愿类似因“人为”而酿成的“人祸”事故和悲剧不再发生,不再重演。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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