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包括村级重大事项和村级日常性事项。村级重大事项包括村级重大项目建设事项、重大物资服务采购事项、大额资金使用事项、集体“三资”管理事项。
为有效解决村级“小微权力”权责不清、程序不严、执行失范、监督薄弱等问题,近年来,各级纪委监委贯彻落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始终将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摆在突出位置,精心部署,牢牢做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全面提升农村基层权力运行规范化水平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各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切忌公开了之,关键是让制度落地生根,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
各地应不断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绘实清单”“晒实清单”“履实清单”“督实清单”制度。比如:各县乡先要按照“厘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权制度化”的要求,进一步厘清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职责权限,规范“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推行“三提醒谈话”制度,把村级权利“家底”亮出来,让“两个清单”权力事项更透明,让干部“看图做事、照单操作,权力受限、流程管理”,让群众“看图监督、依规维权,坦诚监督、合理诉求”。并要把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运行情况与村干部考核定档、评先评优挂钩,采取提醒督办、走访群众、电话查访、抽查资料等形式,督促各村严格落实。各地还要明确每个事项名称、责任主体、办理条件、操作流程、时间节点、监督方式,以及违反相关规定和程序的责任追究等,做到开放式受理、全流程督办、针对性治理,抓好闭环化办理,推进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撑。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切忌公开了之,必须把村级“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真正管住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财权、事权,助推清廉村居建设。
湖北省老河口纪委监委特约宣传员 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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