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此次规定明确了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要求,是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一剂有力“强心剂”,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落实从严治党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这是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必然结果。事实上,大量腐败案件都是家风不正。曝光的大量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中,比如苏荣、刘铁男、周本顺、刘铁男等案件,都有其家庭成员参与,有的是夫妻店,有的是父子兵,更有的是全家齐上阵,最终身败名裂,家族蒙羞。领导干部的腐化有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与家风建设有关。比如:周总理的“十条家规”、焦裕禄的“不能搞特殊”、杨善洲的“苛刻教育”,包括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同志,他们一心为公,两袖清风,他们虽没有留给后人万贯家财,却留下了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良好家风,留下了一座座令后人仰望的精神丰碑。这些彪炳史册的党的领导干部,无一不是立身齐家的典范。
正反事例警示我们,领导干部能否管理教育好自己的家属、子女、亲戚,绝非是个人生活小事,而是关乎领导干部能否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从政行为上的廉洁性、家风建设上的社会效应性的重要问题。家风正,则党风正;家风不正,害人害己。因此,领导干部必须要重视家风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管辖区域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亲戚作风“立体画像”,打好“预防针”,全程紧盯跟进,加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督促,带着问题查、直奔问题去,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领导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总之,领导干部家风问题“小事不小”,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强化监督,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继续保持惩治高压态势,通过加大惩治力度,让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成为常态,帮助领导干部建好“后花园”,避免“祸起萧墙”,堡垒从内部攻破。只有通过多措并举加强领导干部家风的建设,才能示范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
湖北省老河口市纪委监委特约宣传员 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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