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以来,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公安局全面实施救援竹竿特别行动,统一购置了长约5米、直径3厘米的毛竹,并贴上“溺水救援 请勿占用”的醒目标识,确保每个派出所辖区至少布设1000根救援竹竿。“警察在河边设置的‘救命竿’,关键时刻真能救命!”7月9日,救援竹竿成功救上了海安一名不慎落水的八旬老人。目前,这一做法已在全市范围内推广。(7月13日《江海晚报》)
眼下,随着炎炎夏日的来临,各地溺水事故也随之多了起来,这其中,既有小孩溺亡,也有大人溺亡。可以说,“溺水悲剧”几乎年年上演。
如何防范“溺水事故”?笔者以为,在河边设置“救命竿”,这无疑是一个好办法。有了“救命竿”,一旦有人不慎溺水,过往群众就可利用“救命竿”及时对溺水者予以施救,让溺水者避免溺亡。可见,“救命竿”也是一种救命神器。
但笔者以为,“防溺水”不能仅靠一根“救命竿”,还需更多“预防举措”。比如:在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设置醒目的防溺水警示牌、放置救生圈、组织人员加大巡防力度和频次,等等。
当然,更为重要的是,要切实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不妨通过警示教育片,或身边的真实溺水案例,让那些喜欢下河洗澡或游泳的人自觉远离危险水域,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此外,还有一点也不容忽视,那就是家长要对孩子加强严格的管护和监督,绝不能任由孩子在危险水域“野游”“盲游”,不妨陪着孩子下河洗澡、游泳,或带孩子到游泳馆等安全的地方洗澡、游泳,防止发生溺水事故。
笔者相信,只要预防为主,教育跟进,管护到位,再辅以“救命竿”这样的辅助神器,就一定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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