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宁波史上最严“禁烟令”之称的《宁波市禁止吸烟执法工作实施细则(暂行)》于2018年2月1日起实施。四年多过去了,公共场所的禁烟情况如何?昨前两天,宁波日报报网端多路记者对宁波市各区多处点位实地探访,发现吸烟和乱扔烟蒂现象时有所见,现场也未见有人执法。(7月24日《宁波日报》)
众所周知,公共场所禁烟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吸烟对人的呼吸道、消化道的危害最为严重,轻者可以引起咳嗽、咽喉炎等小疾病,重者会导致肺癌。二是对不吸烟者将造成严重影响,因为不吸烟者呆在吸烟的环境下,相当于在吸“二手烟”,长期吸“二手烟”的人群,不仅容易患病,而且身体受到的危害与吸烟无异。正因为如此,多地才明令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这不仅是对民众身体健康负责的一种表现,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体现。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宁波“禁烟令”实施四年多来,如今公共场所吸烟和乱扔烟蒂现象却时有所见,而且现场也未见执法人员,这说明,在宁波的一些公共场所里,“禁烟令”俨然已沦为“一纸空令”。
笔者以为, “禁烟令”之所以会沦为“一纸空令”,一方面是宣传的持续度还不够,刚开始许多市民或许还知晓有这么一个“禁烟令”,但由于宣传的持续度没有跟进,市民便慢慢地把“禁烟令”忘之脑后;另一方面是执法力度还不够,一旦发现有人在公共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并没有像查处酒驾、醉驾那样毫不留情地严格执法。更多时候,甚至连执法人员的身影也难见。可见,“禁烟令”沦为“一纸空令”,根在执法不到位。
因此,笔者以为,要使“禁烟令”真正落地,执法部门还需用“重典”。首先,要加大禁烟宣传的力度。相关部门不妨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让公共场所“禁烟令”家喻户晓,让广大市民都知道在公共场所吸烟也是违法行为,从而让广大市民知道吸烟的危害性和禁烟规定的严肃性。其次,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以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纵容。其三,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在公共场所吸烟屡教不改者,要实行列入“黑名单”的惩罚机制,倒逼其遵规守法。
当然,还应鼓励更多民众积极参与到公共场所禁烟当中来,通过劝阻、监督、举报等方式,促使广大烟民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从而保证“禁烟令”的有效实施,真正把“禁烟令”落到实处。如此,“禁烟令”才不会沦为“一纸空令”。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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