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忙于工作无暇照顾母亲,便通过家政服务中心为年迈的母亲聘请了保姆,却不料保姆用多种方式对老人实施虐待。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保姆虐待被看护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禁止从事看护工作三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万余元。(11月3日《人民法院报》)
眼下,由于子女工作忙、没时间等诸多原因,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家政服务中心雇请保姆上门照料老人,这不仅为更多的人提供了很好的就业机会,也为很多家庭解决了“照料难”之忧。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类似保姆谩骂、殴打等虐待老人,甚至致老人于死地的案例也屡有发生,这不仅给老人的身体和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而且也让保姆成了“虐待”的代名词。
据了解,保姆虐待老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嫌老人不听话,有的嫌老人身上肮脏,有的嫌老人吃饭慢,有的嫌老人一天多次把尿和屎拉在床上,等等。加之,有些老人患有痴呆症、失语症等疾病,保姆以为虐待老人只有“天知地知自己知”,因而也就经常对老人谩骂和殴打。
按理说,雇主雇请保姆照料老人,保姆理应把老人照料周全,既要做到不让老人饿着、冻着,又要做到不让老人受委屈,更要做到不让老人受虐待,这才是一名保姆应尽的职责。但少数保姆的“虐待老人”行为,无不让人对“保姆”这一群体的不放心。
虽然近年来一些保姆“虐待案”已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笔者以为,要防止“保姆虐待案”的再次发生,还需家政服务企业切实把好“保姆入职关”。一方面,家政服务企业应制定相关的“准入门槛”,对应聘保姆者的人品、为人等,包括是否存有心理疾病、仇视心理等,都应一一详细考察,切忌不管三七二十一,见人就招,给保姆市场留下一定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家政服务企业除了对参训保姆进行必要的护理知识培训之外,更需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妨通过建立诚信档案、评价机制等有效举措,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监管,切忌“重护理知识培训”而“轻职业道德教育”,为日后的“虐待”行为埋下隐患。
此外,防止保姆“虐待老人”,还有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在家中安装摄像监控,通过监控倒逼保姆善待老人。
笔者相信,只要家政企业切实把好“保姆入职关”,再辅以法律严惩,就一定能有效防范保姆“虐待案”的发生,从而为更多失能老人撑起一把“保护伞”。
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通讯员:廖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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