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北京消费者李先生称,他在知名品牌“法国鳄鱼”(LACOSTE)的官方微信小程序旗舰店花2590元购买了一件羽绒服,但收到的衣服却没有任何羽绒材质,他向对方客服反映此事,对方让他退货,并解释页面上没有标注是使用纯羽绒的。事后,李先生发现,该店已经将之前商品的宣传页面进行了修改。10月26日,LACOSTE品牌回应称,已向李先生道歉,接受其退货退款申请,将作出3倍货款补偿。(10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
正是因为看到商家在宣传网页中标明的是“百搭羽绒服”,这名消费者才放心地下单购买这件价格不菲的羽绒服,但收到的竟是100%聚酯纤维的“假”羽绒服。羽绒服里“无羽绒”,这叫消费者“情何以堪”?
其实,羽绒服也是有“国标”的。今年4月1日,我国羽绒服新国标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羽绒的含绒量明示值不得低于50%;也就是说,含绒量低于50%以下不能称之为羽绒服。相信,对于做羽绒服生意的商家,肯定知道有这个“国标”吧?
但问题是,商家明明知道羽绒服里“无羽绒”,竟然还明目张胆地在宣传网页中声称是“百搭羽绒服”,这显然是一种赤裸裸的以假乱真,虚假宣传,不仅涉嫌消费欺诈,而且也涉嫌违法经营。
虽然目前该商家已向这名消费者道了歉,而且答应给予三倍货款的赔偿,并修改了宣传网页,但笔者以为,这依然难以消解消费者对商家的不满。试想,如果不是这名消费者“较真”,商家会“知错即改”吗?答案也许只有商家自己知晓。
因此,笔者以为,对于这起羽绒服里“无羽绒”事件,监管部门不能“没办法”。一方面,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对类似无良商家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严监管、严督查,绝不允许商家以假乱真,虚假宣传,忽悠、坑骗消费者。另一方面,相关执法部门应对类似无良商家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处一起,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停业整顿”,甚至“从业禁止”等多种处罚手段,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禁业代价”,倒逼其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同时,消费者也应“擦亮眼睛”,学会维权。消费者一旦遭遇类似坑骗行为,就应积极大胆地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不受侵害,切忌“装哑巴”,自认倒霉,不了了之。
此外,商家更应树立品牌意识,学会珍惜自己的品牌,绝不能让以假乱真的虚假宣传砸了、毁了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品牌。否则,一旦品牌“砸”了、“毁”了,想再“树起来”“立起来”,那可就难了。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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