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生活逐渐回归正轨,武汉街头的烟火气时常登上热搜。但这其中,也出现了个别不合时宜的景象。据报道,在武汉的天声街菜市场、长春路菜市场,有多个商家贩卖野生青蛙。当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称,知情者可举报,将派人调查。(8月31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野生青蛙属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之一。据农业专家统计,一只青蛙一年至少要捕食一万多只害虫,是当之无愧“庄稼卫士”“庄稼保护神”。
然而,每年入夏以来,各地捕杀和售卖野生青蛙的现象却屡禁不止。一些不法之徒一到夏季就专门以捕蛙卖蛙为业,把野生青蛙当作“摇钱树”,大发不义之财。在一些地方的农贸市场里,有些人竟明目张胆地在兜售青蛙,买者卖者都十分坦然,一些市场里的管理人员对此也不闻不问,听之任之。在一些饭馆小店里,“红烧田鸡(青蛙肉)”这道菜虽然价格不菲,但却依然十分抢手。
殊不知,滥捕滥杀野生青蛙是一种害人害己的短视行为。一方面,大量野生青蛙被捕杀,会直接导致农田里的害虫越来越多,对庄稼会造成很大的破坏。另一方面,野生青蛙少了,害虫增多了,农民朋友就会大量喷施农药,这就会对人体的健康造成很大的影响和伤害。
因此,笔者以为,对捕杀、售卖野生青蛙的不法行为,应依法“严惩重处”。首先,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经常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杜绝售卖野生青蛙行为。其次,相关执法部门应对菜市场里的售卖野生青蛙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该罚款的要罚款,该行拘的要行拘,要让售卖野生青蛙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保护野生青蛙。其三,相关部门应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大胆地对捕杀、售卖野生青蛙行为进行检举揭发,让捕杀、售卖野生青蛙者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使其无售卖市场。
同时,相关部门应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对广大市民进行必要的保护野生青蛙的宣传和教育,使人人皆知保护青蛙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从而让保护野生青蛙成为一种“共识”。
笔者相信,只要监管到位,执法从严,举报跟进,再辅以宣传教育,就一定能有效遏制捕杀、售卖野生青蛙的不法行为,从而让我们的“庄稼卫士”不再成为餐桌上的一道“菜”。
(廖卫芳 浙江省开化县会计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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