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外出打工,最担心什么?莫过于薪资结算难。农民工工资保障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中建三局三公司的“十个必须”将让工友们不再“担薪”。(9月18日《工人日报》)
据报道,中建三局三公司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支条例十必须”包含“工人进场必须实名登记、必须坚持分账支付、必须严格审核考勤和工资的合规性……”等,每一条都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让农民工无需“忧薪”,不再“担薪”。
近年来,农民工因企业主和包工头拖欠工资而讨薪的新闻时有报道,有的农民工辛辛苦苦一年干到头,结果到了年底却拿不到一分薪水。有的企业主和包工头为了拖欠农民工的薪水,不是一拖再拖,就是东躲西躲。有的企业主和包工头甚至采取“逃薪”办法,干脆不见人影。于是,有的农民工为了能“讨薪”成功,竟然采取了极端的做法,有跳楼讨薪的,跳河讨薪的,也要自焚讨薪的,有的农民工甚至采取更为极端的做法,绑架或杀害企业主和包工头。可见,农民工“讨薪”之艰辛。
虽然各地各级政府部门年年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帮助农民工讨薪、追薪,但由于涉及面广、涉及人员多等原因,加之法律层面没有相应措施来处罚这些包工头的欠薪行为,因而不少农民工面临着“年年讨薪”的尴尬局面。
其实,无论是企业主、包工头,还是农民工,只要双方都能秉承相互信任的态度,按时发放薪水,做到不欠薪,不逃薪,那么,农民工既能安心工作,又能把事情做得更好。如此双赢之举,应是双方都希望的。
因此,笔者以为,此次中建三局三公司出台农民工工资支付保支条例“十个必须”,无疑是给广大农民工吃下了一颗定“薪”丸,使广大农民工不再因“讨薪”“追薪”而发愁,从而使自己的劳动报酬得到了很好的保障。可以说,“十个必须”是治理欠薪的一个好办法,值得点赞,值得提倡,更值得各地借鉴和推广。
但愿各地不妨多多学学“十各必须”的好做法,用实际行动切实帮助农民工解决“欠薪”难题,从而让更多的农民工远离“讨薪”“追薪”之忧,真正做到无“薪”忧、无担“薪”。
(廖卫芳 浙江省开化县会计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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