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郸城县抓创新促延伸,聚焦监察全覆盖,在全市率先完成派驻纪检监察组,探索推行协作区建设,率先在全省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为523个行政村选任村级监察信息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健全了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基层监察监督体系。
科学设立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监察向中层拓展,强化“探头”作用。全县撤销了原来的县级党和国家机关(含事业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其编制和领导职数全部划转,由县纪委监察委统筹调剂使用。按照职能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在全县设置了15个纪检监察组,其中14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公安局),编制67名,统一名称为“郸城县纪委监委派驻XX单位纪检监察组”,实现了对全县63个县直单位和机关部门的监察全覆盖。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县纪委监察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县纪委监察委负责,在派驻纪检组减少、监督单位增多的“加减运算”中,实现了监察向中层拓展,强化了“探头”作用。
建立协作区,实现县乡贯通、同向发力。针对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两为主”不落实、因能力不足和人情干扰导致不愿不敢不会监督执纪等问题,积极探索推行了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机制。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协作方便、有利工作的原则,将全县22个乡镇划分为9个协作区,县纪委监委9名正科级干部任协作区区长。协作区人员由乡镇纪委委员组成,归区长统筹调配,全面落实区长负责制。协作区区长由纪委班子成员分管,统一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实“两为主一报告”制度,确立了“分片负责、垂直指挥、协同作战、异地执纪办案”工作模式,整合了乡镇纪委力量、破解了不敢不愿不能问题。
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之初,就在全省率先在乡镇设立了监察员办公室,在每乡镇(办事处)设三名“监察员”,分别由乡镇(办事处)纪委书记、副书记、一名专职纪委委员兼任监察员,打通了基层监察“最后一公里”,实现了乡镇监察全覆盖的目标。今年,又在22个乡镇重新选任107名纪检监察干部,乡镇监察办公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乡镇纪委书记兼任监察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兼任副主任,纪委委员兼任监察委员,实现了“七规范”、“九个有”的规范化建设模式(组织体系、队伍建设、教育管理、工作履职、运行机制、工作保障、监督约束等七个规范,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职责权限清单、工作流程、工作台帐、约谈监督制度、执纪执法办案制度、工作检查制度、风险防控制度、工作经费保障)。
选任村级监察信息员,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监察体制改革之初,为构建监察监督无死角,横到边、纵到底的科学监督网络,解决行政村(居委会)监委会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盲区,破除困扰农村干部、特别是非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及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监督惩处乏力的问题,结合郸城实际,经过深入调研,在全县各行政村(居委会)配备村级监察信息员,实现了监督组织工作全覆盖。村级监察信息员一般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选取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的干部,任命村级监察信息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分别履行村务监督、监察监督职能,由村党支部推荐,乡镇纪委审核把关,报县纪委监委备案。全县523个行政村任命了523名村级监察信息员,实现了“选好一个人、监督一条线、辐射一个村”的良好效果。
(李鹏、王素萍 郸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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