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出让收入的支出结构面临重大改革,“十四五”时期,土地增值收益“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城”的现状将成为历史。中国官员指出,这是中国城乡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并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对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作出了安排部署(人民网强国论坛9月24日)。
众所周知,中国农业对于国家建设的贡献是最大的。尤其是在免征农业税之前,中国农民用自己的无私奉献精神养活了全国各族人民,并支撑起了国家各行各业的经济建设。但是,城乡之间存在的剪刀差问题至今依然存在。而且,工业产品转化为商品之后与农产品之间同样存在着巨大的差价。即便是微薄的农产品既得利益,农民得到的利益是极其有限的,多数利益是被中间商挣到手了,农民付出的和所得到的并未形成正比。
改革开放以来,不管是城市扩大规模建设,还是新修公路和铁路,大量农田被征用。而且,政府的卖地收入完全用在了城市和工业建设等方面,受到巨大损失的却是农民。要重视农业生产,并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振兴乡村战略决策,那就必须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尤其是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并加大监督查处的问责力度,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绝不能削弱反哺农业的支持力度。
只有建立起完善的反哺农业责任制,才能使监督问责有据可查,才能避免滋生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只有建立起完善的反哺农业责任制,才能使各级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不敢挪用反哺农业的卖地收入,才能有效遏制形形色色的权力腐败。中央和国务院立下了规矩,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两个“一把手”就必须带头履职尽责,并始终与党中央和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绝不允许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在某些地方变成一纸空文。党和国家的决策,各级地方必须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凡是贯彻落实走了样的地方,必须对党政“一把手”实施严厉问责,触犯党纪国法的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
只有在贯彻执行中加大问责力度,才能使万亿卖地收入反哺农业大见成效,并发挥出巨大正能量。而且,反哺农业的战略举措绝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利国利民的英明决策。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中必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绝不允许口是心非、充当绊脚石,绝不允许滥用权力欺上瞒下。那么,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党政“一把手”就必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民、心中有戒”。而且,必须自觉受制于党纪国法约束。只有这样,万亿元的卖地收入才能在反哺农业中发挥出巨大的促进作用,才能让广大农民获得有尊严的出彩人生和更多福祉。
(郭喜林 新乡市新运公司)
儒经网"华商走世界"线上线下交流平台,战略合作单位:浙江省浙商投资研究会;西湖书院; 联系人:黄女士 微信号:17364845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