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记者从广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若干措施》,以一系列硬核举措进一步拓宽就业新渠道,保居民稳就业。 其中规定:经批准的“占道经营”可免收占道费。(10月17日《南宁晚报》)
一直以来,“占道经营”是不被允许的,作为管理占道经营的“执法者”,城管不是轰赶,就是罚款。许多占道经营的商贩们不得不与城管玩起了“躲猫猫”游戏,“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众所周知,无序的占道经营确实是城市管理、城市卫生、城市文明的一个“硬伤”,如果任其无序发展,势必影响市容市貌,既不利于城市的管理,更不利于城市文明的创建和推进。
但如果对占道经营采取“一棍子打死式”的简单、粗暴的管理模式,势必会使这种“地摊经济”遭受重创,轻则影响百姓经济收入,影响百姓生计,重则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可见,对占道经营一味地以“围追堵截”的方式予以排斥,甚至是“赶尽杀绝”,这显然不是一个“良策”。相反,稍有不慎,就会激化矛盾,引发流血事件,导致社会的不稳定性。
此次,广西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措施》,其中明确规定,经批准的“占道经营”可免收占道费,这无疑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广泛的指向意义。这不仅是保民生、促经济的一种体现,对于广大最底层的商贩们而言,这更是一种“民生福利”。同时,这更是城市智慧管理的一种体现。
当然,经批准的占道经营“被允许”,并不等于“管理无序”。相信,只要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合理安排,规范经营,有序管理,“占道经营”也会成为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但愿各地各城市不妨多多借鉴和学习广西经批准的占道经营“被允许”的好做法,把这项“民生大事”做实做细做到位,使之真正成为一项“民生福利”。
(廖卫芳 浙江省开化县会计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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