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实现,11月5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高铁湛江西站的电子大屏和100辆公交车内LCD屏对100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本次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未履行债务金额从1.2万元到3.75亿元不等,总涉案标的额达7.43亿元。(11月6日《湛江日报》)
近年来,为惩治失信“老赖”,各地人民法院通过公布“老赖黑名单”、设立“老赖曝光台”等方式,向社会“曝光”失信老赖,并采取诸如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出境等严厉措施,致使不少失信老赖寸步难行。但仍有一些老赖“顽固不化”,一赖到底,拒不还钱。
众所周知,借钱还钱,欠债还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这些被上了“老赖黑名单”“老赖曝光台”的老赖之所以“赖着”不还钱,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当初借钱时装孙子,什么花招都能用得出。而一旦把钱借到了手,他们就压根没想到要及时把借来的钱还上,有的甚至根本就没要把借来的钱还给人家的想法。即使对方上门来讨要了,“老赖”也没要还钱的意思,能拖就拖,能躲就躲。有的越借越多,“虱多不怕痒”,管你谁上门,干脆一概不理。这不但违背了道德伦理,而且也有违法律法规。
按照常规,老赖借钱、欠债不还,大家往往都会诉诸于人民法院求助。作为人民法院,理应担负起调解、追债的责任与义务。而在公共场所公布“老赖黑名单”、设立“老赖曝光台”等,虽是一个不错的举措,但由于对老赖没有采取相应的法律制裁,最终结果往往是“差强人意”,“执行难”依然是一道难题。
此次,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高铁、公共汽车上“曝光老赖”,此举无疑具有一定的威慑力,这既是打击失信老赖的一记“重拳”,又是有效破解“执行难”的一剂“良方”。
当然,要对“失信老赖”真正发挥震慑作用,还需“法律”这把利剑跟进。作为人民法院,应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对那些“顽固不化”的失信老赖,采取强制执行法律判决,该追究刑责的就要进行刑责追究,绝不任其“耍无赖”“一赖到底”。如此,人民法院“执行难”的局面才能真正得到有效的破解。
(廖卫芳 浙江省开化县会计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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