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强调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明确要求“把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评判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准”。
党员干部作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先锋者,要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尽其责;要能干事、干成事;更要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政绩观。并且将原则性要求同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中的具体标准相结合,切实解决政绩考核中的“为谁干事、如何干事”问题,贯彻落实落实政绩考核中“追求什么政绩、如何追求政绩”的要求。
考核党员干部综合素质的“试金石”,也是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源动力”。考核党员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贯彻始终。必须将政治忠诚、担当、能力、自律等政治表现与能否善于运用政治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放在首位。政绩考核讲实效,才能促进广大党员牢记初心使命,把握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并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扛重话、打硬仗、创实绩。
考核要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干部评判政绩的重要标准。这充分体现了共产党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体现。党员干部要时刻将人民群众的福祉作为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及时回应人民的呼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人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工作标准,为构建和谐社会不懈奋斗。
考核要提高实战本领、勇于担当作为。对想干、敢干、干的好的党员干部,做到该表彰的奖励、该提拔的提抜,反之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淘汰的淘汰。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制度机制,不断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做到用政绩考核锤炼一支有理想、有信念、有担当的人民公务员队伍。
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党员干部,要主动更新发展理念,坚持把以民为本作为政绩考核的唯一标准,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中,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以更好的工作作风,推动高质量发展。
(文/郭静 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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