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苹果手机等电子产品占据消费市场,苹果手机取消附赠充电器和耳机开始,越来越多的手机商家也开始效仿这一做法,针对这起起诉有人支持也有人说大可不必,完全蹭热度行为。先不论大学生起诉是否有必要,单就苹果手机这一做法,是否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是否以环保之名行增加利润?是否属于变相涨价?
在我们的认知观念手机和充电器本就是一对“搭档”,缺一不可。但此次出现以环保之名不配充电器的做法,一是让消费者无法接受这有违常理做法;二是增加消费者另外购置充电器成本;三是扰乱正常消费市场,带动企业争相效仿。
在情理上,没有充电器,手机将无法正常使用,充电器理所应当属于手机标配;在法律上,手机可视为买卖合同中的主物,充电器属于从物,而且苹果手机只能适配苹果充电器。根据从物随主物移转和社会交易习惯,购买手机理应配备充电器。虽然苹果公司在销售页面和产品外包装上均明确说明不配备充电器,在客观上履行了告知义务,满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但苹果官网称可用现有电源适配器进行充电,实际上无法匹配,也无法正常使用快充功能,即便苹果公司在格式条款中告知了消费者不提供充电器,也涉嫌违反了合同义务,甚至是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在此前的所有商家,包括苹果公司,在消费者购买手机时都配送充电器,已经形成市场交易惯例,苹果公司应当遵守。它突然打破这一惯例,说是环保行为,实际增加了消费者购买充电器的成本,多少新用户自己掏钱去买充电器,造成了多少物流垃圾,购买手机又要额外购买适配充电器,这样减配,是一种降低服务标准的牟利行为,这等于变相增加苹果公司利润率,我们应“谴责”这种商业行为,“谴责”企业不给消费者提供服务的保障。
目前,苹果公司又因不送充电器上热搜。苹果公司称:不送充电器已节省55万吨矿石,这个改变挺大胆很值得。苹果近日公布了这两年来的环保成绩单:苹果彻底淘汰包覆iPhone盒体的塑料膜,减少了600吨塑料用量;不再随附充电器,据估计,苹果已节省55万吨的铜、锡和锌矿石。苹果表示,这个改变确实挺大胆的,这很值得。苹果公司的这种做法,可以用“又当又立”来形容,不卖手机岂不更环保?手机的包装内是不附赠充电器了,但是到用户这里,还得自己花钱购买充电器,这又何来环保一说。
大学生能勇敢挺身而出,用自己的知识去捍卫主权,维护作为消费者的权益,无论能否胜诉,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能够对于商家不合理的做法提出质疑的行为都是值得我们去点赞的。他们这一举动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参考路径,为公众打造了样本。正因为这些正义在,我们消费者权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正因为这样的觉醒,我们的市场才能提级升档。
(岑巩县天马镇人民政府 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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