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业先立德,做事先做人。德行有亏,人生必难行稳致远,这是铁律。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娱乐圈“大瓜”频出,娱乐圈俨然成了“瓜田”。明星艺人“翻车”的例子一再说明,公众人物的一言一行受到大众关注,一举一动都会对社会产生影响,如果肆意妄为、不知自重,就得不到他人的尊重,最终只能自食苦果。
毫无疑问,“失德艺人”们的这些行为是错误的,不仅违反社会公德,有的行为还涉嫌违法。这些艺人在工作和生活中存在品行不端、触犯道德底线甚至违法犯罪的情况,真是令人痛心。而这样的行为,反映了他们道德素养低下,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和政策观念不强,缺乏社会责任感。有的偷税漏税数额巨大,有的生活情趣低俗不健康。明星艺人的高收入和社会声誉,并不仅仅来自于作品,也来自于公众形象。一个文艺工作者如果品行不端,人民不会接受,时代也不会接受。
同时,少数艺人的这些行为会给社会带来不小的危害。明星艺人身处聚光灯下,拥有着普通人无法比拟的话语号召力、社会影响力,他们的错误行为,不仅败坏行业风气,还会给未成年粉丝错误的的价值导向。文艺工作者受到舆论关注,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这种影响力,既存在于文艺作品中,也体现在文艺工作者的日常言行中。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家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中央领导强调:“文艺工作者的自身修养不只是个人私事,文艺行风的好坏会影响整个文化领域乃至社会生活的生态。
面对乱象频出的娱乐圈,“大扫除”刻不容缓。
一方面,要坚决整治行业乱象。认真执行相关部门(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央网信办)对违法失德明星艺人采取的联合惩戒措施,建立负面清单,严厉追究和惩处违法失德行为。全网统一标准,严防违法失德明星艺人转移阵地、“曲线复出”。
二方面,要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惩戒机制。行业协会要进一步明确从业规范,健全惩戒制度,对劣迹艺人“一把尺子‘凉’到底”,不给强行洗白、带“病”圈钱留下任何空间。
三方面,要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者自身修养的论述和要求,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诚实守信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和社会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
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德艺双修,既要心怀对艺术的敬畏之心和对专业的赤诚之心,下真功夫、练真本事、求真名声,又要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自觉遵守法律、遵循公序良俗,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树立起文艺界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大英县 吴宗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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