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源于我们党追求民主、实行民主和发展民主的深刻总结,既是理念要求,又是制度规则,也是实践行动,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理论价值、实践作用和世界贡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在根本政治制度的运行中生动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实性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民主的本质和核心。坚持以人民为主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历来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和核心价值。党从成立那天起,就始终高举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矢志不渝为实现人民解放、争得人民民主而不懈奋斗。全过程人民民主,则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是党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伟大成果。在中国这块东方大地上,民主从思想理论到伟大实践、从局部实践到全局实践、从价值理念到制度形态、从制度体系到治理机制,贯穿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全过程,覆盖治国理政的各环节,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这不啻是近代以来中国发生的最根本巨变。
不断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覆盖性
民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国家制度。以人民为主体,是社会主义民主区别于、优越于资本主义民主的最突出标志,是中国式民主的最核心内容。在我国,国家各项制度都是围绕人民当家作主构建的,国家治理体系都是围绕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运转的。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刻总结我们党着重从制度层面推进人民民主的政治实践,进一步强调,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充分调动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积极性,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性
人民民主的最本质要求是保障人民民主参与权利,充分表达人民民主参与意愿。实践表明,人民有序政治参与越广泛、意愿表达越充分,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就越巩固、越真实。新征程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不断扩大人民有序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政治生活的范围与程度,保障人民享有真实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靠人民广泛参与不断推进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民主化,把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真正落到实处。
(芝溪谷 梁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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