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起草的《关于修改〈网络安全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已于9月14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6年通过的《网络安全法》将过去散见于各种法规、规章中的规定上升到法律层面,进一步落实了政府有关部门和网络运营者等主体保障网络空间安全的主体责任,为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来源:新华社 2022年9月15日)
这次修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体系完善的需要。这两年国家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制定出台了《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形成了网络安全法律体系。作为第一部综合性的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发布实施5年以来,非常有必要针对当前如网络主体多样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一些具体情况作出调整和修改。
本次修订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笔者认为这次修订有两个亮点:一是对网络从业主体的处罚更加科学化,不搞“一刀切”,引入金钱罚、资格罚惩戒措施,让部分严重危害网络安全的个人不在进入互联网领域,使法律执行更贴合现实,更能有力维护国家安全;二是完善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更加明确相关的责任与义务,充分保障了个人数据隐私权力。
要不断提高网络安全法治保障水平进而提升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数字经济是我们国家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虽然我们国家数字经济已经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但近年来,网络安全事件在全球范围内呈高发态势,据统计,自2017年以来,全球网络攻击泄漏数据记录的数量平均每年增长高达224%,这对我国的数字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构成了不容忽视的威胁。一方面,希望通过修订网络安全法,从法律制度层面保护个人、组织在网络空间的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让数字经济的发展有法律的保驾护航。另一方面,希望国家加强网络技术建设,不断在关键领域和环节解决卡脖子问题,充分提升国家互联网水平,为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文/已知中的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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