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重点解决领导干部能下的问题。《规定》对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领导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是从严治吏的重要举措。
吏治不清,民何由安?吏治清明则政治清明,则富强有望,民生安乐。领导干部当秉公心、去私心,怀天下、为万民,作表率、当模范,干事业、开新篇;则吏治清,百姓安,天下平,祖国强。领导干部要坚持政治标准,以忠诚之魂守初心。评价领导干部的好坏,首先要从政治上来看,政治标准是第一位的标准。
领导干部要做到政治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有充分的政治定力,坚定“四个自信”;要有足够政治担当,坚持原则敢于斗争;要有较强的政治能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能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要有严格的政治自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作风严实,品行端正。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加强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素养,做到政治上过得硬。
领导干部要敢于干事创业,以实干担当促发展。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自古以来,是否立足岗位,干一番事业,促一方发展都是评价领导干部是否优秀的标准之一。“为官避事平生耻重任千钧惟担当”,新修订的《规定》也释放出了“有为才有位”的鲜明价值导向。空谈误国,实干兴邦。领导干部要在“为官敢为”、“为官有为”上下功夫,要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把“嘴上喊的、会上定的、报告写的”转化为“心里想的、肩上扛的、手上做的”,敢于干事创业,敢于担当作为,少做表面功夫,夯实实干里子,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把教育医疗发展好,把民生实事解决好,做干事创业的表率。
领导干部要厚植为民情怀,以赤诚之心抓民生。党来自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评价领导干部是否称职,是否为群众办实事是一项不可忽略的重要指标。“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作为新时期身居“庙堂”的领导干部,应当涵养深厚的为民情怀,牢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追求,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摆正“人民公仆”的位置和心态,以“俯首甘为孺子牛”的赤诚之心,常怀为民之心、常思为民之策、常行为民之事。要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的原则,秉公心,去私心,将为人民服务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将千千万万群众的幸福生活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
(天保镇人民政府 胡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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