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个短视频平台出现由刑满释放人员运营的个人账号,通过搜索“刑满释放”、“特殊大学”、“高墙”等关键词均能发现这一群体的视频,他们通过“分享”自己“高墙里的故事”、晒自己的《释放证明书》等吸引眼球,并表示自己已经改过自新,重获新生,以后要通过自己的努力重新融入社会,好好生活。然而这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在这个流量至上的时代,通过短视频平台将自己打造成一名“励志网红”吸引流量进行带货,到底是“浪子回头”还是变相吸金,值得深思。
网友表示,通过个人努力融入社会好好生活这一行为本身没有问题,但刑满释放人员这一群体和他们选择的渠道,未免有些不妥。的确,短视频平台已经成为当下时代最大的风口,不管是通过其分享生活、消遣时光还是进行学习,这可能是这一特殊群体融入社会的一种选择,然而在平台上主动曝光“刑满释放”的身份这一行为,实在有“卖惨”之嫌。
首先,网红顾名思义是网络红人,在当今时代,其影响力不亚于明星等公众人物,然而,某些流量公司只看重流量数据,以刑满释放人员的身份打造“励志网红”形象做流量去带货,这一价值观是不对的。短视频平台的受众不止有成年人,还有许多未成年人,他们的判断力和价值观尚未完全形成,刑满释放人员成为“励志网红”,会对他们造成不良的引导,会导致未成年人形成犯罪也并不可拍,还有机会成为网红的错误价值观。其次,“励志网红”也并非如此励志,服刑是对其之前犯下错误应得的惩罚,刑满释放也并不是什么值得鼓励和肯定的事,也没有励志的意义,相反,刑满释放后没有对其犯下的错误表示忏悔,对受害人进行道歉弥补,而是像光荣退伍一样立马投入直播带货,严重误导粉丝三观,也会造成不劳而获的不良社会风气。社会应该推崇的是真正通过自己努力打拼而成功的向上色正能量群体,比如乡村教师、基层工作者、外卖员等。
当然,浪子回头金不换,对于那些真正悔改的刑满释放人员,社会也应给予相应的包容和理解,相关部门也应考虑到他们出来后的就业问题,比如线下举办技能培训鼓励他们通过学习技能养活自己;网络直播行业也应加强审核监管,主播作为一个国家认可的新兴职业,也应遵守职业法规和相关职业操守,不符合主播职业条件的就不应该出现在平台上面,也不应违背公序良俗造成社会舆论和不良影响;作为广大受众,也应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而不是一味地流量至上进行物质的追捧,面对不良社会风气,要勇敢的说不。
(留早镇人民政府 魏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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