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下午3点,安徽合肥阜阳北路与天水路交口,一名男子骑车时不慎摔倒在地,头部受伤晕厥,闻讯赶来的医护人员赶忙将伤者抬进医院救治。经过紧急抢救,该男子逐渐清醒。但CT显示其颅内仍在大量出血,随时有生命危险。面对医生劝阻,该男子坚持要出院,医生只好拨打了报警电话。正在附近执勤的警察立即赶到医院。警察和医生的劝导,救下了一条命。(12月28日光明网)
CT显示颅内仍在大量出血,随时有生命危险,但这名病危患者却坚持要出院,此时,如果医生“放行”,这无异于眼睁睁地看着这名病危患者面临着死亡的危险。
可喜的是,安徽合肥这家医院的医生并没有选择“放行”,而是极力劝阻。当劝阻无效时,医生选择了报警,最终不仅成功阻止了这名病危患者出院,而且也救下了这名病危患者的生命。“医生报警阻止病危患者出院”,这既彰显了生命至上,更体现了医者仁心。
按说,病患在没有完全痊愈或还有生命危险时提出出院,医生只有建议权,没有阻止权。因而,很多时候,医生不得不在出院报告上列出相关的出院风险,让患者或患者家属签字,以推卸责任。
但事实上,如果患者没有痊愈就要求出院,一旦出院后出现病情反转或死亡时,往往会怪罪于医生当时没有极力劝阻,而把责任全部推给医院,推给医生。因而,现实中类似医患纠纷时有发生,这让很多医生很无奈,也很委屈。
以上述新闻为例。如果这名病危患者强烈要求出院时,这家医院的医生既没有劝阻,又没有报警,一旦患者出院后因颅内出血而导致不幸死亡,那患者家属真的能够放过医院、放过医生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因此,笔者以为,这起“医生报警阻止病危患者出院”事件,其实也给了我们医护人员两点提醒:其一,提醒广大医护人员千万别忘了“救死扶伤”的天职,要时时刻刻以患者“生命至上”为服务宗旨,时时处处体现“医者仁心”,绝不轻易让一名病危患者出院。其二,提醒广大医护人员在遇上病危患者要求出院时,如果阻止无效,不妨选择报警的方式予以阻止,如此,既能合力阻止病危患者出院,又能避免后续的责任风险。可谓是多赢之举。
当然,这起事件也告诫病危患者,那就是患者可否出院,还需听从医生建议,一方面切莫拿自己的生命健康安全当儿戏,另一方面切莫带着“有色眼镜”看医生,以为医生阻止出院是为了医院多赚钱。如此,可就亵渎了医生“救死扶伤”的天职,也辜负了医生的“医者仁心”。
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通讯员:廖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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