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上热传一则消息,称湖北省法院一公务员涉嫌违规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引发社会关注,造成恶劣影响。
爆料人称,案发3月11日晚上8点58分,他驾车在武汉徐东大街往中北路方向行驶,被一辆辅路冲出的灰色车撞到武汉大道中间,车身右边安全气囊全部弹出,前面引擎盖和保险杠被撞坏。(2020年3月13日中国青年网)
湖北高院四级调研员,喝酒醉驾发生肇事,这样的事件出现真是不应该,是高院的领导干部,怎么会犯这样的愚蠢错误,即使是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有应付,但也是不应该喝酒,更不应该喝酒还喝醉了,侥幸心里让其无视相关的法律法规,其结果只能承受党政纪处罚,还有相关的法律处罚。
在事件出现中,是为这位官员可惜,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在战疫时,也应该付出很多,作为执法部门是很辛苦,既然辛苦,他就应该明白在特殊时期更要严格地要求自己,结果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不但喝酒了,还喝多了,结果造成了交通肇事,肇事出现他才想到自己的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自己所要承担的责任,根本不敢面对,要求私了,早知道如此何必当初,多尴尬的事件,事件出现又多给执法部门抹黑。
在事件出现后,有相当一部分网民对事件出现表示遗憾,说他工作上再有压力也不应该有酒驾行为。还有一部分网民对事件出现强烈谴责,说作为执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在这种形势下还能够饮酒,还出现醉驾,在平时其思想也应该不会上位,对于这样的事件纷纷要求严惩,尤其是在事件出现时,他还威胁志愿者,其思想更为龌龊。
无论是网民惋惜,还是网民的谴责,都代替不了执法部门对他的处罚,在这一事件中,湖北高院肯定不会姑息迁就于他,按照公务员发生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就等同于公务员自己砸掉了自己的“铁饭碗”。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他不但工作不保,及有可能入刑处罚。可叹一杯酒断送了他的前程,这应该让他刻骨铭心。
战疫,政府部门机关单位的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工作人员都很辛苦,都让人民钦佩,如今湖南高院干部醉酒驾车事件出现,真正是抹黑了执法人员的整体形象,这样的事件出现,必须提醒相关部门更多的重视。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任何时候也不能马虎大意。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政府:苗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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