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德艺双馨“人民艺术家”、央广国际文化交流艺术委员会副主席、央媒文化组委会副秘书长、中国乡村振兴诗书画院院长陈一源先生到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就该县的文化旅游和历史资源挖掘等方面进行考察调研,郯城县政府副县长王芳太及相关工作同志全程陪同。
陈院长先后考察了银杏古梅园、鲁南第一支部旧址、马头商贾文化馆、于公墓、孝妇冢等地。实地了解了郯城银杏资源、红色文化、古镇文化、孝文化、廉政文化等文化资源,对郯城下一步的文旅发展提出了宝贵建议。
一、郯城“初印象”
郯城县位于山东省最南部,地处鲁苏交界,是好客山东南大门、亲情沂蒙会客厅,是“中国银杏之乡”“中国杞柳之乡”“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郯城旅游资源丰富,有丰富的银杏资源,是全国四大银杏产区之一,被誉为“天下银杏第一县”;有举世罕见“一步跨亿年”的麦坡地质公园,与位于地球另一端的美国黄石地质公园遥相呼应,为世界仅存两处断裂地质奇观;有历史上著名的齐魏马陵之战古战场,素有“写在大地上的孙子兵法”之美誉。郯城文化底蕴深厚,有郯国故城遗址、中华徐氏文化园,“孔子师郯子”、“倾盖而语”、“鹿乳奉亲”、“东海孝妇”等千古佳话至今传颂;有中共鲁南第一支部旧址,是我党在鲁南的发祥地之一;有千里沂河第一古镇马头,商业古街、清真古寺至今仍旧繁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并举,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项、省级名录12项、市级名录29项。
二、“老神树”下话发展
郯城县银杏古梅园位于郯城县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始建于1992年,占地130亩,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核心工程。由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典范单位——苏州香山工坊景原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打造山东小江南、长三角后花园的理念对园区进行了提升改造,规划建设了老神树区、江南园林区、古梅园区等板块。老神树区重点保护了世界第一银杏雄树——三千年“老神树”,树高41.9米,胸围8.2米,直径2.6米,根系占地100余亩,据考证,树龄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被誉为“天下一公”,是挂牌保护的中华古树名木。据传,该银杏树是由孔子的老师郯子亲手所种。由于郯城位于山东最南部,气候湿润,类似江南,重点打造了江南园林区,建设了玉莲湖、课农馆、德华堂、郯子阁等12个景观19座单体建筑,占地面积2万多平方米,使用木材2600多立方米,太湖石3000多吨,楼阁亭榭,小桥流水,移步易景,江南韵味浓厚。
三、红色圣火永流传
郯城县党性教育基地,位于郯城县马头镇沂河南岸,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累计投资1.1亿元,于2019年3月6日正式开馆,由中共鲁南第一支部旧址、郯城革命斗争史纪念馆、沂蒙支部馆三部分组成。2004年,被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辟为为“沂蒙精神教育基地”,2006年1月,郯城县旅游局将支部设为“红色旅游景点”,2006年8月,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将支部旧址辟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共鲁南第一支部旧址,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原为中国同盟会会员、马头镇著名开明士绅于霭辰1909年创办的求是小学。1929年10月,中共鲁南第一支部即成立于此,是我党在临、郯、费、峄地区创建的第一个党支部。目前保存下来的多为清末民初的建筑,包括实事求是展室、开明士绅于霭辰展室、双榴书屋等七个部分,主要通过系统展示、讲授中国共产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中共鲁南第一支部的发展历程,激励引导广大学员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四、德、孝文化源远流长
孝妇冢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城东外环路旁,是一个高五、六米的坟冢,周长80米,占地近半亩,为汉代墓葬,保存完好。在孝妇冢的墓前有石碑两座,一个是康熙三十四年(公元1695年)所立,另一个是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所建。
1979年12月15日,郯城县人民政府公布孝妇冢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9月,临沂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海孝妇的故事在历史上多次被记载,其最早出现在《汉书·于定国传》及刘向的《说苑·贵德》。
根据《汉书·于定国传》的记载,汉朝时,东海有一个孝妇,很早就死了丈夫,没有儿子,但赡养婆婆非常周到。婆婆想让她再嫁,她坚决不肯。婆婆年纪大了,怕拖累媳妇,就上吊自杀了。婆婆的女儿到官府告状,官府拘捕了孝妇并对她用刑,孝妇熬不住,被迫承认自己有罪。当时于定国担任狱吏,认为孝妇赡养婆婆十多年,以孝顺而出名,不会杀人,太守不接受他的意见。孝妇被杀后,郡中大旱,三年没有下过雨。后任太守到任后,于公说:“孝妇不应被判死刑,前任太守冤杀了她,过失就在这里。”于是太守亲自去祭奠孝妇的墓,在墓前刻石,表彰她的德行,天立即下起雨来,当年获得丰收。
魏晋南北朝时,东晋历史学家干宝将孝妇之事收入其志怪小说《搜神记》,并命名孝妇为周青。周青将被处死时,请求用车载着十丈长的竹竿,用来悬挂五色长幡,当众立誓说:“我若有罪,甘愿被处死,血会顺着流下;我若是冤枉而死,血会向上倒流。”行刑后,她的血呈青黄色,沿竹竿上流至顶,又顺旗流下。郯城县境内城南村原名白溪(血)汪村的村名便由此而来。元代著名剧作家关汉卿以此为原型所著的《窦娥冤》,使东海孝妇的故事更加广为流传,成为中华孝文化的代表。
于公墓位于郯城县城西外环内侧。坟墓封土高大,占地二亩多。相传于公死后,人人怀念,凡路过之人,都自动兜土添坟,日久天长,封土越来越多。
于公,名睿,史称“于公”,系汉相于定国之父,曾任县狱吏、郡决曹。《汉书·卷七十一》载,于公“为县狱吏,决曹掾,决狱平法,未尝有所冤,郡中离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敢隐情。”于公断案公正,按律执法,从未有过错案。凡经于公判决的郡中犯案之人,面对如此严吏,都不敢隐瞒实情。他精通法律,治狱勤谨,无论大小案件,他都详细查访,认真审理,因之“每决而无恨”。东海郡百姓感激秉公执法的于公,在他活着的时候就为他立了生祠。
于公秉公办案不徇私情,深得人心,特别是东海孝妇案,民众更是拍手称颂。东海孝妇案是著名戏剧作家关汉卿创作的《窦娥冤》的原型。《汉书·于定国传》中记载:“东海有孝妇,少寡,亡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姑谓邻人曰:‘孝妇事我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久累丁壮,奈何?’其后姑自经死,姑女告吏:‘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辞不杀姑。吏验治,孝妇自诬服。具狱上府。于公以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狱,哭于府上,因辞疾去。太守竟论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卜筮其故,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强断之,咎党在此乎?’于是太守杀牛,自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大雨,岁熟。”这是《汉书》中关于于公为孝妇昭雪冤案的记载,不仅《汉书》、《后汉书》、《史通》、《御览》等史书有记载,《淮南子》、《说苑》等野史杂记也都争相传记,更有民间传说在百姓中口口相传。不论是史书还是民间传说,我们都可以看到于公在孝妇案中起到的作用,他先是不畏强权,敢于为被冤枉的孝妇仗义执言,多次与太守争论,在争论无果后,愤而辞官;又保存证据,多方奔走,寻找为孝妇翻案的机会;后新任太守到任之际,于公直言孝妇冤情,最终为孝妇平反。身为执法者,于公始终秉承着以民为本、公正无私、严谨认真的执法理念,无论大小案件,他都详细查访,认真审理,力求做到每一个判决都公平公正。直至今天,于公的故事仍在口口相传,于公的法治观念也更值得我们去发扬传承。
五、天下银杏第一县
郯城银杏资源丰富,被誉为“天下银杏第一县”。全县银杏绿化面积17000公顷,定植银杏1000万株,百年银杏古树0.8万株,银杏育苗200公顷;年产银杏果400万千克,银杏鲜叶1000万千克。按区域分布,主要集中在沂河沿线的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2000公顷)、重坊镇(3000公顷)、胜利镇(1200公顷)、港上镇(900公顷)、马头镇(600公顷),占全县银杏成片种植面积的77%,银杏片林面积、定植株数、苗木拥有量居全国首位。郯城银杏景观独特,旅游开发潜力大,全县境内古银杏群数量庞大,建成了全国首个国家级银杏公园。同时,还拥有银杏园林、银杏长廊、银杏村居、银杏品种园、树圣园及老神树、龙凤奇树景观,是我国银杏文化重要交流基地和最具特色的银杏生态旅游区。已建成了长20千米的银杏生态旅游观光线路,打造提升了新村银杏古梅园、新村古银杏园、重坊银杏品种园、胜利贾湾银杏乡村游等独具特色的银杏景点,建成了国家银杏公园1处、4A级旅游景区1处,新村银杏温泉小镇每年接待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可达50万人次。(来源:中广国际文化交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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