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北交所开市以来深层次、关键性问题,提出一系列改革意见。同日,北交所发布了首批具体改革举措。
本次改革除了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外,还明确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须挂牌12个月即可申报北交所,挂牌满12个月的摘牌公司二次挂牌后可直接申报北交所上市,也取消了挂牌企业晋升创新层需融资1000万元的要求,进一步扩大了可申报北交所和晋升创新层的企业范围。截至2023年6月,四川181家挂牌公司中,39家满足北交所上市标准,排名全国第11位,未挂牌的北交所后备企业132家,分布在资阳(21家)、成都(18家)、绵阳(15家)、宜宾(11家)等市州,其中已股改企业20家。上述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加快北交所上市步伐,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面对资本市场改革机遇,四川多措并举,大力支持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新三板挂牌。四川证监局透露,截至2023年6月,北交所上市公司中“小巨人”企业占比已超过四成;四川省的“专精特新”后备力量充足,“小巨人”企业共有343家,主要分布在成都市(201家)、绵阳市(35家)、德阳市(20家)、眉山市(15家)等,其中75家“小巨人”企业入选四川省2022年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占比21.86%。“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北交所制度改革红利,将助力四川省创新属性强、成长潜力大的优质中小企业直接对接北交所,实现高质量发展。(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刘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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