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去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实施情况如何?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10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启动对该条例的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朝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条例》实施后,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职尽责、贯彻有力,实施成效初现。开展此次执法检查,是为了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的作用,把法律法规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引领、规范、保障、促进作用,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中的现实难题和长期隐患。
会议强调,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领会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紧扣法规条文、重点难点和紧贴一线实情开展检查,找准贯彻实施中的堵点卡点,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提升检查精准度。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准确把握好监督原则,注重加强上下“大联动”、打好“组合拳”,加强协同配合、改进工作方法、严肃工作作风,确保取得实效,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展现人大担当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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